新华都(002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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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2 08:54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依法 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公司经营正常进行,维护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现将监事会 2023 年的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 | 召开日期 | | |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2023 | 年 | 1 | 月 | 31 | 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 | 审议《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 | | | | | | | | ...
新华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2 08:54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4-0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6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 大厦北楼7层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上午9:15至202 ...
新华都:关于公司与阿里巴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12 08:54
关联交易金额 - 2024年度与阿里巴巴集团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64000万元,2025年1 - 4月不超20300万元[2] - 2024年接受阿里巴巴集团服务费预计9000万元,2025年1 - 4月预计2300万元[3] - 2024年向阿里巴巴集团销售商品预计55000万元,2025年1 - 4月预计18000万元[3] 过往关联交易情况 - 2023年接受阿里巴巴集团服务费实际发生5873.85万元,占比19.58%,与预计差异 - 24.69%[4] - 2023年向阿里巴巴集团销售商品实际发生38117.25万元,占比12.28%,与预计差异 - 49.18%[4] - 2023年与阿里巴巴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43991.10万元,与预计差异 - 46.87%[4] 股权情况 - 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9.5%股份[7] 定价政策 -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参考市场价格定价政策协商确定价格[9]
新华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会丽)
2024-04-12 08:54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全勤,审议通过20项议案[6] - 2023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全勤,审议通过2项议案[7] - 2023年独立董事参加8次委员会会议,全勤,审议通过15项议案[8] 意见发表 - 2023年9 - 11月独立董事多次发表独立意见[10][11][20] 财务报告 - 2023年8、10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告[19] - 2023年8、10月公司按时披露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19] 人员相关 - 2023年7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选举董事长等议案[20] - 2023年12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年度绩效考评[20]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24]
新华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2 08:54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3594.08万股A股,发行价4.73元/股,募资17000万元,净额16318.02万元[1] - 截至2023年末累计项目投入4976.28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59.55万元[3] - 应结余募集资金11501.29万元,实际结余1.29万元,差异11500万元[3] 资金使用情况 - 2023年3月公司同意用不超1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1500万元[3] 项目进展 - 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投资进度30.50%,预计2026年8月31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12] - 该项目2023年实现效益1291.22万元,达预计效益[12]
新华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08:54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4-022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 11:00 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 层以现 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 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 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
新华都: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12 08:5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新华都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2941 号)核准,公司向 9 名发行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5,940,803 股,发行价格为 4.73 元/股。截至 2022 年 8 月 1 日止,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69,999,998.1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819,755.46 元(不 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
新华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2 08:54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会丽女士、张斌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要求,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张会丽女士、张斌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新华都: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2 08:54
坏账准备 - 拟冲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22.20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395.0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21.60万元[3] - 应收和昌(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本次计提坏账准备2106.28万元[8] 资产数据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8641.43万元,可收回金额50746.76万元[4] -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41715.58万元,可收回金额13720.77万元[6] - 2023年12月31日和昌贸易中心在建工程评估值91050.47万元[10] 影响情况 -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影响2023年度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1902.05万元[12]
新华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2 08:5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8.24亿元,全部为互联网营销业务收入[6] - 2023年末货币资金较上年年末增长15.38%,短期借款下降37.73%[22] - 2023年末应收票据为0元,上年年末为600万元[22] - 2023年末应付票据较上年年末增长37.71%,应收账款下降17.10%[22] - 2023年末存货较上年年末增长26.55%,流动资产合计增长10.68%[22] - 2023年末流动负债合计增长8.40%,资产总计增长10.58%[22]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增长11.50%[22] - 本期营业总收入28.24亿元,上年同期为30.22亿元[27] - 本期营业总成本26.05亿元,上年同期为28.12亿元[27] - 本期营业利润2.26亿元,上年同期为2.39亿元[27] - 本期净利润1.996亿元,上年同期为2.035亿元[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为2.007亿元,上年同期为2.048亿元[27]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28元,上年同期为0.30元[27] - 稀释每股收益本期为0.28元,上年同期为0.30元[27] - 公司本期营业利润为5.839亿元,上年同期为 - 1.037亿元[29] - 公司本期净利润为5.833亿元,上年同期为 - 1.035亿元[29] - 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0.914亿元,上年同期为43.417亿元[30] - 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72亿元,上年同期为0.232亿元[30] - 公司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0.593亿元,上年同期为 - 0.019亿元[30] - 公司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452亿元,上年同期为 - 0.334亿元[30] - 公司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1.273亿元,上年同期为 - 0.104亿元[30] 资产相关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6.78亿元,减值准备为4.61亿元,账面价值为2.16亿元[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和昌(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及利息计3.03亿元,已单项计提减值准备2.68亿元[11] 会计政策 - 公司将单项预付款项等超过资产总额0.2%认定为重要款项[51] - 公司将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超过资产总额5%认定为重要投资活动现金流量[51] - 公司将子公司等超过集团总资产等15%确定为重要子公司等[51] 税收政策 - 增值税税率为13%、6%,房产税税率为1.2%、12%等[152] - 部分子公司注册地在西藏,2022 - 2025年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地方分享部分,执行15%税率[152] - 久爱致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所得税按15%税率计缴[153] - 部分子公司2023年度为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154] 其他 -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719,922,983元,股份总数719,922,983股[43]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6,099,19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53,823,793股[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