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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28 12:38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制度经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批准,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自律规则等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下列事项: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对公司或股东的承诺或者豁免该等承诺的方案; (六)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 ...
奥特佳: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2:3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为: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员代为履行职务,但该委员必须是独立董事。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 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选委员人数。因委 ...
奥特佳: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28 12:34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3-068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以现 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12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 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永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参会董事 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近期颁布的新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条 ...
奥特佳: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草案)
2023-12-28 12:34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位,设董事长 1 人, 设副董事长 1 人。每届任期为三年。 公司董事可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的水平,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自律规则等法 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
奥特佳: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2:34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以及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 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2 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选举产生。主 1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 ...
奥特佳: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28 12:34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3-069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12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 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王常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参会监事人数和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央研究院项目",并将该项目除待支付的 尾款和质保金外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项目 建设进度比例较低以及适应当前产品项目单独研发的需求等客观 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具有商业合理性及财务必要性,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该项议案。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 ...
奥特佳: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结构化存款业务的公告
2023-12-28 12:34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3-070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结构化存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结构化存款业务的议 案》。公司将使用经营中产生的暂时闲置和短期沉淀的自有资金购 买商业银行的结构化存款委托理财产品,授权期为 2024 年全年, 授权期内最高限额不超过 10 亿元。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化存款的委托理财产品。 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此额度内,可滚动开展。 授权期限:2024 年全年。 发行方与产品的限制:严格限制于与公司存在资金结算业务联 系的、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 化存款委托理财产品。 产品原理:商业银行设计并实施的与外汇汇率挂钩的结构化投 资计划中的结构化存款类产品。该业务保证存款本金安全,但利息 收益 ...
奥特佳: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8 12:34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3-073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定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选择一种,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 ...
奥特佳: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2:34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监督、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财务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和指导,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 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2 位,并至少 有一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 ...
奥特佳: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2:34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 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 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决 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 1 位独立 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