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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团(00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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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团(00223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33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修订 广 东 塔 牌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为规范广东塔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公司透明度,维护公司在资本市 场的良好形象,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简明清晰、通俗 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 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
塔牌集团(002233)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33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 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意义在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共创共享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 一致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存续与锁定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 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 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 ...
塔牌集团(002233) - 外部董事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范管理和有效运行,提升外部董事服务保障工 作水平,充分发挥外部董事作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董事会规范 建设与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董事是指由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不在公司 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其他职务。独立董事属于外部董事。 第三条 本制度仅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非独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相 关管理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 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外部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 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忠实、 勤勉、谨慎履职,并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 第五条 外部董事应当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深入研究会议议案和相关 材料,充分考虑所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包括潜在影响) 1 以及存在的风险,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履行职责并 ...
塔牌集团(002233) -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33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做好年度报告编 制、审计和披露工作,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作为法定的信息披露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 披露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建立 健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四条 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及时编制、报送和披露年度报告。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八 ...
塔牌集团(002233) -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33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1] - 年报披露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4] 保密要求 - 涉密人员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 提前报送资料需提醒保密和避免内幕交易[3]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2] 信息使用登记与保管 - 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登记使用人信息并报备证券部[4] - 证券部统一保管相关材料,保管期限10年[4] 违规责任与制度实施 - 外部违规使用信息致公司受损需赔偿[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
塔牌集团(002233)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保 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从运作规范需要出发,避免印章管理出 现不规范行为,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公章、 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项目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董事 会印章,以及部门职章等各种用于明确公司对外、对内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印鉴。 印章形态包括实体印章和电子印章,其中实体印章可以用不同材质刻制。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明确不适用的情形或第三方监管机构明确必须要求提供纸 质盖章文件外,电子印章的适用范围与实体印章一致。加盖电子印章的公文、证照、 协议、凭据、流转单等各类电子文件与加盖实体印章的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相关法律明确不适用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 印章的适用范围 第五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四)财务专用章:适用于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 ...
塔牌集团(002233) - 社会责任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33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积 极承担社会责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 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 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债权人和 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从 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 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依靠夸大宣传、虚 假广告等不当方式牟利,不得通过贿赂、走私等非法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 侵犯他人的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得从事不 ...
塔牌集团(002233)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33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非职工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特 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职工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职工董 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非职工董事候选 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非职工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 决定非职工董事人选。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操作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独 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 数乘以该次股 ...
塔牌集团(00223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33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修订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1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 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 ...
塔牌集团(0022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33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1] 档案管理 - 证券部制定留存档案,其他部门配合[4] - 活动后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档案[4] 档案范围与刊载 - 归档范围含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6] - 编制《记录表》并在两网站刊载[4] 借阅规定 - 借阅需向董秘审批,时间不超一周[7] - 借阅人负安全保密责任,不得转借带离[8] 其他规定 - 承办人员变动交接文件材料[8] - 档案保存期限三年,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