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程科技(002168)

搜索文档
*ST惠程(002168)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13:45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披露[6] - 七种情形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公司股东会审议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7] 担保额度管理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8]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满足条件可对未来十二个月拟担保对象及新增额度预计并提交股东会[8]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50%[9] 担保后续处理 - 公司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7] 担保操作流程 - 签订担保合同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表决通过,签订人应持有决议并获授权[12] 担保部门职责 - 公司对外担保主办部门为财务部,风控部及证券部协助办理[16] - 子公司须定期向公司财务部报送担保额度使用情况[32] 担保责任限制 - 公司作为保证人,可在一定条件下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等责任[18] 收购审查 - 公司收购和对外投资时,应审查被收购方对外担保情况[42] 破产处理 -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追偿[19] 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档案管理应与担保同步进行[19] 责任追究 - 因控股股东等不偿债致公司担责,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讨并追责[22] -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2] - 相关人员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2]
*ST惠程(0021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3:45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 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本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 ...
*ST惠程(0021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3:45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标准 第四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一节 定期报告 第五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凡是对投资者 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 ...
*ST惠程(002168)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9 13:45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 年 8 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重庆惠程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 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 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五条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 应当比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遵守规范 ...
*ST惠程(00216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3:45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的管理,规范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1 ( ...
*ST惠程(00216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3:45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 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对新的投资项目 进行可行性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 ...
*ST惠程(00216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9 13:45
公司基本信息 - 2007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300万股[6] - 注册资本78416.3368万元,总股本78416.3368万股[7][13] - 2002年12月18日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5] - 2023年12月21日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5] 股份与财务资助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董事会作此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3] 股份转让与持有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就董高人员损失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27]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股东会审议[3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76]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9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95]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12]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清算义务人15日内组成清算组[137]
*ST惠程(00216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3:45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利润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 - 业绩预告与年报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0]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1] - 会计报表附注遗漏重要内容等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遗漏[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等认定为重大差错[9] 制度相关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 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1] 责任追究 - 公司应追究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相关责任人责任[12]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查实原因报董事会追责[12] - 六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责任人[12] - 对责任人处罚前应听取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13]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等[17]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4]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14]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6]
*ST惠程(0021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3:4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时间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延期或取消公告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2] 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3]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19]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成员推举1名成员主持[19]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19]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3]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5]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27]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回购决议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就回购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9]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31]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ST惠程(00216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3:45
人员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7]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11] 决策权限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等占比低于10%,部分超1000万元需董事长审批[8] - 总经理可决定风险投资,资产抵押累计额不超净资产10%[9] - 债务性融资单项5000万元以内,重要的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关联交易金额有相应权限规定[9] 汇报机制 - 总经理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汇报,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报告[13][14] - 董事会要求时,5日内报告工作[14]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处理日常工作,至少每二个月召开一次[16] - 特定情形5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记录和纪要保存不少于10年[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