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0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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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铝股份(002160)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12:0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开临时会议[9]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2] 董事会人员设置 - 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1人[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专门委员会 - 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4] 决议规则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赞成,担保事项另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1]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应规定,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3]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独立董事可使会议暂缓表决[23] - 会议记录含多项内容,与会董事签字确认[23][24]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2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25]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5]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7]
常铝股份(002160)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10-30 12:02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五条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自身的债务提供担保,以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合法、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信用或资产为他人提供的保证、资 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 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比照本制度的所有规定建 立对其下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要求。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 ...
常铝股份(002160)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2025-10-30 12:02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常铝铝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 (二)保持公司的独立性; (三)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四)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行为,遵循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 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责范围内履行审批、报告 义务。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十九)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关联 ...
常铝股份(002160)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12:02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股东会应当平等对待全体股东, 不得以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方式影响股东的表决,操纵表决结果,损害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 ...
常铝股份(002160)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30 12:02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
常铝股份(002160)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2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开 展年度审计时,应当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 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督促公司规 范运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不得操纵、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 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 关责任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 ...
常铝股份(002160)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30 12:02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市场主体资格,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 司法》《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 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 ...
常铝股份(002160)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2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 ...
股市面面观|工业金属“接过”涨势 铜铝板块股价齐升
新华财经· 2025-10-30 11:45
工业金属板块市场表现 - 伦敦金属交易所铜期货价格突破历史纪录,最高达每吨11200美元,年内上涨逾25% [3] - 上海市场铜价走高至每吨89279元,刷新上市高点 [3] - 伦敦金属交易所铝期货主力合约在每吨2900美元附近高位震荡,沪铝主力合约徘徊于每吨21200元历史高位 [3] - A股工业金属板块强势,常铝股份涨停且年内涨超68%,中国铝业涨超4%且年内涨超45%,江西铜业年内涨超116% [3] 铜价驱动因素 - 铜价上行本质在于供需矛盾,受供需紧平衡、地缘风险溢价及国内政策预期多重支撑 [2][4] - 供给侧受海外铜矿投产放缓及运营脆弱性冲击,印尼格拉斯伯格铜矿停产、巴拿马矿山环境审计、智利埃尔特尼恩特铜矿安全事故共同影响供应 [4] - 需求侧出现库存与需求地区性错配,AI算力数据需求成为铜消费新引擎 [4] - 美联储10月降息25基点并结束缩表,市场理解为保持宽松流动性氛围,对工业金属有提振作用 [4] 铝价驱动因素 - 铝价走高与铜价大幅上涨相关,铜铝价格比接近3.9倍,铝材替代需求凸显 [5] - 电解铝供需缺口或扩大,国内产能受天花板硬约束导致产量增速明显下降,海外供给增速处于较低水平 [2][5] - 预期电解铝供给累计同比增速在今年年底下降至2.2% [5] - 低库存对高位铝价形成支撑,且“金九银十”消费旺季提振需求 [5] 后续走势预期 - 对铜价走势存在分歧,宏观利多因素或趋于减少,下游需求尚未跟进,价格新高附近可能存在较大分歧与抛压 [6] - 市场关注明年全球经济预期,若贸易冲突及地缘政治冲突缓和,2026年全球经济或有良好开端,铜价重心或稳步上移 [6] - 对铝价预期偏乐观,预计2026年全球电解铝需求同比增长约2.3%,其中国内需求增2.1%,海外需求增2.5% [6] - 未来铝价重心将上移,因美联储降息周期改善流动性,且电解铝产能增速不及需求增速,库存处于历史同期中等偏低水平 [7]
常铝股份(002160)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10-30 11:24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5 年 10 月 29 日、2025 年 10 月 30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