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0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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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7 10:4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上海 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邮编:200041 电话: (8621) 5234-1668 传真: (8621) 5243-3320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30 在上海市宝庆路 2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 下午 1:30 在上海市宝庆路 21 号公司宝轻大厦 1 楼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林琳律师、李晗律师(以下 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 ...
中国海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7 10:43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8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场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下午1: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 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 事长赵国昂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 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217,490,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352%。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217,485,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341%;通 过网络投票 ...
中国海诚: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13:11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 表决的董事 11 名,实际收到表决票 11 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中国海诚工程 ...
中国海诚: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1 13: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3年12月27日下午 1: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8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87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 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下午1 ...
中国海诚: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1 13:0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 总 则 1.0.1 为完善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董事和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1.0.2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章程》所规 定的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选择和 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1.0.3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员组成 2.0.1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2.0.2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0.3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
中国海诚: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2-11 13:08
|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 | --- | --- | | | 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 | | 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 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 | 该规则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 | 该规则规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应 | | 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 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 | 第一百一十七条(一)(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 第一百一十七条(一)(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 | 关的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达到 10%以上但不超 | ...
中国海诚: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1 13:0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 总 则 1.0.1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1.0.2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1.0.3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管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员组成 2.0.1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2.0.2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 ...
中国海诚: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1 13:0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 总 则 1.0.1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本制度。 2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1.0.2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1.0.3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0.4 独立董事应当 ...
中国海诚: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11 13:0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庆路 21 号,邮政编码 2000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 织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 国有企业制度,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2002]877 号《关于设立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上 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425011944Y。 第三条 公司于 2007 年 2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境 内投资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简称"A 股")2900 万股, ...
中国海诚: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1 13:0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1 总 则 1.0.1 为规范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0.2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根据《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0.3 董事会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必须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根据 职权做出决定。 1.0.4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在董事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及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等工作。董事会 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2 董事会的职权 1 2.0.1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