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00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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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12:21
担保情况 - 2024年拟为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8亿元[3] - 截至2024年4月25日累计担保总额28799.40万元,占比5.17%[18] - 截至2024年4月25日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33324.63万元,占比5.98%[18] 资产负债率 - 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2023年末36.39%,2024年3月末30.32%[10] - 龙盛商事株式会社2023年末84.36%,2024年3月末74.68%[11][12] - 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2023年末63.55%,2024年3月末65.66%[14] 注册资本 - 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00万元[9] - 龙盛商事株式会社3000万日元[11] - 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10000万美元[16]
景兴纸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6 12:21
募集资金 - 发行可转换债券1280万张,募资12.8亿元,净额12.626061亿元[2] - 2020年9月30日同意置换自筹资金和发行费用2.038655亿元[1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6] 项目投入 - 期初累计项目投入12.923265亿元,本期投入41.95万元,期末累计12.92746亿元[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41.95万元,累计投入12.92746亿元[13] 项目效益 - 马来西亚年产80万吨废纸浆板项目投资进度102.39%[13] - 该项目2023年9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效益1727.83万元[13] 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无重大问题[9]
景兴纸业: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
2024-04-26 12:21
互保协议 - 公司拟与弘欣热电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不超30000万元,有效期1年[2] 担保余额 -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为弘欣热电担保余额28799.40万元,弘欣热电为公司担保余额23510.00万元[1] -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28799.40万元,占2023.12.31经审计归母权益比例5.17%[11] -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33324.63万元,占2023.12.31经审计归母权益比例5.98%[11] 弘欣热电财务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弘欣热电资产总额1537373734.39元,负债总额565374239.24元等[4]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弘欣热电资产总额1563477624.26元,负债总额578878047.08元等[5] 违约条款 - 若一方违约,借款方应归还担保方承担责任支付款项,并按20%支付赔偿金[8] 担保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11]
景兴纸业: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6 12:21
董监高薪酬方案 - 2024年4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 - 适用对象为在公司领薪的董监高[2] - 适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2] 薪酬标准 - 独立董事年度津贴6万元(含税)[2] - 未任职监事年度津贴5万元(含税)[2] 薪酬发放 - 基本薪酬或津贴按月发放[4] - 离任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4] 生效条件 -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景兴纸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2:2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3744040.71元[7] -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1573590.37元[7] - 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605957910.12元[7] -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300409272.28元[7] 利润分配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7] 报告披露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等文件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3][5][6] -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等文件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3][9] 会议审议 - 八届监事会五次会议议案均3票同意通过[2][3][4][6][7][10][11][12] - 投资相关议案3票同意通过[17]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3票同意审议通过[18] 其他事项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年度审计报告[13] - 2024年度非任职监事年度津贴5万元(含税)[16]
景兴纸业: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6 12:21
业绩总结 - 2023年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1]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5家,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1] 人员数据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1] 执业情况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3] - 近三年从业人员受行政处罚3人次等,涉及50人[3] 风险保障 - 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1亿元[12] 业务举措 - 2023年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咨询,解决技术问题[5] - 2023年制定审计工作方案[9] - 配备专属审计团队,核心成员经验丰富且有资质[10]
景兴纸业(00206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2:21
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265,318,360.73元,同比下降0.7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604,006.71元,同比增长103.80%[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20,627,894.25元,较上期有显著增长[2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5,767,356.47元,同比下降217.86%[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239,730,773.43元,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23] - 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98,047,212.08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2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54,911,521.78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净额为-41,626,452.71元[2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48,585,669.70元,较去年同期略有增加[2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01,758,997.76元,较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有所下降[24] 股东持股情况 - 公司股东肖碧虹持有公司股份7,001,300股[16] - 公司股东林士持有公司股份5,853,300股[16] - 公司股东于卫国持有公司股份4,829,259股[16] 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 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中,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31.81%[9] - 公司持有的流动资产合计为3,054,248,751.54元[19] - 公司持有的非流动资产合计为5,145,451,226.72元[19]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265,318,360.73元,营业总成本为1,270,045,721.14元[21] - 公司利润表项目中,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73倍[11] - 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18倍[12] 非经常性损益及股东情况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56,800.00元[7] - 公司不存在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况[8]
景兴纸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12:21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归母净利润91573590.37元[1]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3744040.71元[1] 利润分配 - 拟每10股派现0.25元,不送股、不转增[2] - 利润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5]
景兴纸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2:21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4610 号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纸业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景兴 纸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 2 页 共 2 页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景兴纸业公司于 2 ...
景兴纸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2: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纸业"或"公司")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江 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大额转账凭证,查阅 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天健审〔2024〕4611 号),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