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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0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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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00206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安排 - 每会计年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会后四月内召开[10] - 定期会提前五日、临时会提前三日发通知[10] 会议召开与表决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现场召开为原则[12] 会议记录与报告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6]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7] 规则实施 - 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3]
宏润建设(00206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的,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 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 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 ...
宏润建设(00206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成员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6] 职责与建议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等[7] - 就董事和高管薪酬等向董事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7] 考评程序与会议要求 - 考评程序包括述职、评价等并报董事会[10] - 每会计年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资料与实施 -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提供审议议题所需资料[9]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5]
宏润建设(00206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独立董事会议规定 -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3] - 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3] 会议表决与事项审议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4]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职权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方可[4] 会议其他要求 - 制作会议记录并保存至少十年[6] - 公司保障工作条件[6] - 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6] - 年度述职报告含会议工作情况[6]
宏润建设(00206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不得担任[5]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职责与聘任解聘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2] 空缺处理 - 空缺先由董事长代行,超3个月继续代行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3]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订亦同[1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
宏润建设(00206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 士。 第六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 当依法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 事会之日自动离职。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 ...
宏润建设(00206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7] - 遴选、审核董事、高管人选及任职资格[2] - 就提名任免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7] 规则实施 - 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
宏润建设(00206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 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 ...
宏润建设(0020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的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宏润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第四条 审计 ...
宏润建设(002062)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互动易平 台信息发布和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宏润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 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 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 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 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 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 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