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00206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宏润建设宏润建设(SZ:002062)2025-12-05 10:48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不得担任[5]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职责与聘任解聘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2] 空缺处理 - 空缺先由董事长代行,超3个月继续代行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3]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订亦同[1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