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00206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成员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6] 职责与建议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等[7] - 就董事和高管薪酬等向董事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7] 考评程序与会议要求 - 考评程序包括述职、评价等并报董事会[10] - 每会计年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资料与实施 -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提供审议议题所需资料[9]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