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00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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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8-20 11:11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3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88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620,437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 12.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672,199,988.2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2,685,612.9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
得润电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8-20 11:11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得 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得润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620,4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33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1,672,199,988.21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9,514,375.24 元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为 1,642,685,612.9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到达公司账 户,中证天通会计 ...
得润电子(0020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0 11:11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 [1] - 平等性原则 [1] - 主动性原则 [1] - 诚实守信原则 [1]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 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1] -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1] -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1] - 提高公司运营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1]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 - 公司的发展战略 [5] -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 [5] -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5] -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 [5] - 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5] - 公司的文化建设 [5] -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5] -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5] -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5] - 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5]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实施 - 公司应当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发布公告 [8] - 投资者说明会应当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召开 [8] - 公司应当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以及召开期间为投资者开通提问渠道 [8]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当包括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9] - 公司应当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9]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进行直接沟通时,董事会秘书应确认来访人员身份,来访人员需签署《承诺书》 [9] - 公司不得在公司网站上转载传媒对公司的有关报告以及分析师对公司的分析报告 [11]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 [11] 投资者关系突发事件处理 - 出现媒体重大负面报道时的处理措施 [14] - 出现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时的处理措施 [14] - 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时的处理措施 [14]
得润电子: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0 11:11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2024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监事 李超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李超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 资金压力,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其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 ...
得润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0 11:1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2024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事 陈骏德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 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信息披露 ...
得润电子: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0 11:11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健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作用, 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 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保证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 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 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为公司提供 ...
得润电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0 11:1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4] - 以每年首个交易日上年末最后交易日持股总数为基数算可转让额度[5] - 董监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5] - 董监高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各方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数25%[7] 减持计划披露 - 董监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7]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 信息申报与管理 - 董监高应在相关事项发生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监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买卖股票披露情况[9] 股份锁定与解除 - 深交所将董监高申报数据资料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锁定其股份[9] - 公司因特定情形对董监高股份转让设限需向深交所申请登记限售股[9] - 董监高限售股满足条件可委托公司申报解除限售[9] 其他规定 - 锁定期间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0] - 董监高应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10] - 董监高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0]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0]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1]
得润电子: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0 11:11
定期报告类型 -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2] 交易限制 - 特定报告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 汇报与资料提交 - 总经理向独立董事汇报年度生产经营等情况[6] - 财务负责人向独立董事提交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7] 审计安排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9] 报告编制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组织编制和披露[11] - 相关人员制定报告编制、审计等时间表[11] - 年度报告审计有多道程序[12] - 定期报告初稿编制分工明确[12] - 定期报告需经审核、审议和签署[13] - 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提交审核后申请披露[15] 数据登载与泄露处理 - 公司可在网站登载报告数据,时间和内容有要求[15] - 业绩提前泄露或股价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5] 信息告知 - 财务负责人按规定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应披露事项[15] 信息管理 - 公司加强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16] 问询回复与责任追究 - 定期报告披露后回复监管问询[16] - 报告编制部门按时提交审核,问题追究责任[16] - 严重后果加重惩处责任人[16] - 信息披露差错查实原因追究责任[16] 制度生效与管理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相关事宜[18]
得润电子:信息披露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0 11:11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需记载十项内容[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披露,需记载七项内容[1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签署确认意见,监事会审核并提意见[11]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2] - 临时报告(监事会公告除外)由董事会负责发布[14] - 发生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4]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8]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披露[22]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审批后披露[23] - 重大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3]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草拟,董事长审定后报送[24] 管理监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5] - 董事等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8]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披露执行情况[28] -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对信息披露履行监督职责[28]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35]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制度[37]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39]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业绩说明会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39]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1] - 下属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41] - 参股公司重大事件相关人员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41]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索赔[43] - 部门等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4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4] - 持股5%以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参照本办法[46]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特定事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6]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时持股5%以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答复公司[47] - 传媒报道相关传闻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配合调查答复[48]
得润电子: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8-19 08:35
资金管理 - 2023年8月25日公司通过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1] - 公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30000万元[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已将3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专用账户[2] - 资金使用期限未超12个月[2] - 公司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代表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