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0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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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大亮)
2024-03-29 1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 公司2023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 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 勉履行职责,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 计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 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无缺席董事会的 ...
京新药业: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29 10:03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28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担保 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 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在 2024 年度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 | | | 担保 | 被担保方 | | 2024 年 | 担保额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目前 | | 占上市公 | 是否 | | 担保 | | 被担保方 | 方持 ...
京新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10:03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 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吕钢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3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 ...
京新药业: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9 1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京新药业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京新药业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 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京新药业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京新药业为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专项报告 第 1 页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478 号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 ...
京新药业: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29 10:03
审计相关 - 公司拟续聘立信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费用150万元,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 立信情况 - 2023年末,立信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2] - 2023年业务收入46.1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3]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审计客户45家[3] - 2023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3] 诉讼与监管 - 投资者诉金亚科技等案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职业保险可覆盖赔偿[4] - 投资者诉保千里等案,立信对部分债务15%担责,职业保险可覆盖赔偿[4] - 立信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29次、自律措施1次,涉75人[5] 人员服务 - 项目合伙人刘泽波2022年开始为公司服务,签字注册会计师郑胜家2023年开始[6] -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萍2022年开始为公司服务[6]
京新药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1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大亮、雷英、徐攀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大亮、雷英、徐攀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
京新药业: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3-29 10:03
业绩相关 - 2023年5月24日派发2022年度现金红利2.58亿元,自上市累计派发现金红利15.67亿元[6] 公司治理 - 2023年度召开2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4次监事会[4] - 报告期内合计披露公告40份,连续5年在深交所信息披露考评中评为A[6] 投资者关系 - 报告期内在“投资者关系互动易”平台回复325条提问,回复率100%[7] - 组织9场次投资者现场调研及线上交流会活动[7] 人才培养 - 2023年投入培训费用355.99万元,累计培训818人次、44559.65小时[10] - 2023年商学院落地管理梯队培养等重点人才培养项目[9] 产品质量 - 报告期内各类药品投诉和不良反应处理上报比例达100%[15] 公益活动 - 2023年参与“乡理乡亲”等公益活动,助力新昌文旅[22] - 2023年京新公益基金结对贫困儿童开展公益活动[22] - 2023年针对性关爱帮扶员工21人次,发放公益基金26.8万元[22] 未来展望 - 2024年围绕精神神经和心脑血管领域持续发力[24] - 2024年依托京新公益基金帮扶更多员工和家属[24] - 2024年持续参与捐资助学等公益事业助力乡村振兴[24] 环境管理 - 公司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9] - 生产经营活动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影响[18]
京新药业: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攀)
2024-03-29 10:03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2] - 2023年三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3][4] 独立董事情况 - 独立董事徐攀履职全勤,任多委员会职务[2][5] - 2023年未发生应开专门会议等情况[6][10] 公司支持与监督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8] - 独立董事督促规范信息披露等[9]
京新药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3-29 10:03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
京新药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9 1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京新药业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二三年度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