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麒绒材(00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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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5 10:48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规定等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 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 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 顺序分配: 1 / 8 (一)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 ...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控股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08-25 10:48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 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及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将资金拆借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1 / 6 ( ...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10:48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 / 11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定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原 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 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来确定关联交 易的价格; (三)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 务及法律责任; (四)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 表决; (五)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10:48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及 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5 10:48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审议 - 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4] 薪酬构成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奖金构成[7] 薪酬调整 - 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等[17] 特殊情况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特定情形有权不发绩效薪酬或津贴[9]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0:48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的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安徽古麒 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等内容,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 主动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公司披露的信息同时还应置备于公司办公地,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1 / 16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5 10:48
投资分类与原则 - 对外投资分短期(一年以内)和长期(超过1年)投资[2] - 对外投资管理遵循符合法规政策等原则[6] 决策与审批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5] - 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经董事会审议后须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未达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12] 规定适用 - 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11] - 对外投资设立组织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适用相关规定[12] 审批流程与监督 - 不同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不同[14] - 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投资项目,关联人应回避表决[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并上报重大问题[16] 理财与参与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需获授权批准,选合格机构签合同[16]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派出人员参与监督[18] 财务与检查 - 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全面记录核算,建明细账簿[18] - 年末对投资项目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可在经营期满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23] - 可在战略调整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3] 信息披露与责任 - 按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26] - 董事等对违规或失当投资行为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10:48
担保审批 - 被担保方不符条件但风险小,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成员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可担保[5]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0]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0]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0]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须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0] - 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9]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表决须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0][9] 担保管理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事项[23]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并定期与银行等核对[19] - 公司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20]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担保,应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25] 监督检查 - 审计部监督检查对外担保应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22]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1] 责任追究 - 董事会视情况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5] - 无权或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公司有权追偿[25] - 董事会违规决议致损失参加表决董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5] - 控股股东等不偿债公司应采取措施追讨并追究责任[26]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5 10:48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5年3月4日获批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8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20000万股,均为普通股[17][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9]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6] 人员与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特定情况除外[28]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6]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1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1]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62][6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0] 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5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审议批准[131]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7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9] 利润分配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8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84]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9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94]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5 10:48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事务,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细则。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第三条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 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 数据。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日召开。 第五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