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冠新材(00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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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冠新材(001378)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8-15 10:17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者"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 起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 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统称"关联方") 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及公司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 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 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关联方偿还债务 ...
德冠新材(00137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者"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 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 ...
德冠新材(00137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 ...
德冠新材(00137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 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 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 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 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 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需 报公司审批,未经公司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 ...
德冠新材(001378) - 提名与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及聘任,适应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需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与发展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需过半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 ...
德冠新材(00137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5 10:17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不得在 投资者关系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的发展,提高公司的诚信度和投资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 ...
德冠新材(001378)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 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
德冠新材(001378)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15 10:15
资产与负债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23.26亿元,较期初增长2.47%[6][7][8] - 合并报表中,流动资产期末余额8.59亿元,较期初下降8.76%[6] - 合并报表中,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4.67亿元,较期初增长10.49%[7] - 合并报表中,负债合计4.55亿元,较期初增长20.99%[8] - 母公司报表中,资产总计11.56亿元,较期初下降3.97%[11] 经营业绩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7.36亿元,2024年半年度为7.56亿元[14]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成本为7.08亿元,2024年半年度为7.03亿元[15] - 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为3720.3万元,2024年半年度为5186.37万元[15] 现金流情况 - 202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1亿元,2024年上半年为4968.84万元[22] - 2025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23亿元,2024年上半年为 -1.14亿元[22] - 2025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065.17万元,2024年上半年为 -3.17亿元[23] 金融资产与负债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000万元,期初余额0元[153]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9亿元,期初余额1.9亿元[15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5875.31万元,坏账准备299.3万元[167] 其他要点 - 公司业务性质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主要经营BOPP薄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39] -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43] -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44] -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45]
德冠新材(001378)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15 10:15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广 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31 次会议审议通过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33,6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1.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6,008,448.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 76,038,532.8 ...
德冠新材(00137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15 10:15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 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 款进行修订,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具体修订情况请见附表《公司 章程修订对比表》。本次修订涉及条款较多,为突出修订重点,仅就重要条款的 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