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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00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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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11:11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3 年度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 52 项议案。董事会会议 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全体 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审慎决策。 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会 议 | 会 议 | 审 议 议 案 | 审 议 | | --- | --- | --- | --- | --- | | | 时 间 | 届 次 | | 结 果 | | 1 | 2023年2月 | | 1、《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 审议 | | | | 第二届董 | 2、《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 | | | | 日 | 事会第十 | 请材料的议案》 | 通过 | | | 17 | 二次会议 | 3、《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有效期的议 | | | | | | 案》 | | 1 | | | |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 | ...
海森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2 11:11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
海森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2 11:11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由为专业会计 人士的独立董事 ...
海森药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11:11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海森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戴文涛先 生、方桂荣女士、郑刚先生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戴文涛先生、方桂荣女士、郑刚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本人戴文涛作为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 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中 ...
海森药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2 11:11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 ...
海森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2 11: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海 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森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就海森药业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8 号)核准,海森药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7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44.48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75,616.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
海森药业: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2 11:11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6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 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 ...
海森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1: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海 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森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有关规定,就海森药业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海森药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11:11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 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 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9 项议案。监事会会 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查和有效监督。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会 议 | 会 议 | 会 议 | 审 议 议 案 | | --- | --- | --- | --- | --- | | | 时 间 | 届 次 | 方 ...
海森药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1:11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 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韦闯凡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