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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00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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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00136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重大信息责任人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包括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含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3]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信息涵盖拟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重大交易等[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2]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以上需报告[15] 其他事项报告标准 - 诉讼或仲裁、对外担保等无论金额大小都须报告[15]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报告[15] 大股东交易报告标准 - 大股东等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等应至少18个交易日前书面报告[16] - 控股股东等减持达公司股份总数1%须在事实发生日第一时间书面报告[16] - 大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应在事实发生日第一时间书面报告[16] - 大股东等买入公司股票至少2个交易日前书面报告[16] 报告时间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指获悉拟报告重大信息当天[19][27] 报告流程 - 下属部门和子公司应第一时间向责任人书面报告重大事项[21] - 责任人需第一时间将报告及资料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评估[21] - 已披露重要事项有进展,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2]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并每隔三十日汇报进展[22] 报告职责 - 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负责公司定期和临时报告,相关人员应报送资料[24] 信息保密 - 重大信息知情者应控制在最小范围,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0] 信息披露 - 其他媒体披露信息不得早于指定媒体,不得用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22] 责任追究 - 瞒报等导致问题,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5]
海森药业(0013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影响债券交易价格因素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9]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9]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9]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12]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明确保密义务[15] - 定期报告公告前知情人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17] - 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负责人,董秘负责监控披露[18] 档案与备忘录 - 内幕信息公开前公司填写知情人档案,知情人确认[20] - 重大事项主体填写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22]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人员签名确认[23]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将被处罚担责[16]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责[20]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两日内报送监管机构[23] 档案报送与保存 - 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及备忘录[24] - 重大事项披露后变化及时补充报送[25] - 档案及备忘录保存十年[23] 制度相关 - 制度修订权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海森药业(00136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委托理财期限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3]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6] 委托理财额度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5][6]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委托理财管理 - 财务部拟定年度计划,经审批后按权限审批[9] - 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监督并汇报[10] 信息披露 - 按制度及时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2] - 出现异常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
海森药业(00136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有保守义务[4]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管理与程序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9] - 申请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10] 登记与保密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保存材料不少于十年[10][11] - 相关人员应签署保密承诺,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11] 披露要求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7] - 出现特定情形,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应及时披露[12]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2]
海森药业(0013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可自行召集[8]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9]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11]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5] 投票规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0] 投票权征集与制度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资料保存与实施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5]
海森药业(00136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3][4][5][6][7]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9]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10]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11] 沟通方式与信息披露 - 沟通方式有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等,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2]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渠道在其他传媒披露[12]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13] 互动交流活动 - 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不得回复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15]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16]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需预约并签署承诺书,公司合理安排参观[16][17] - 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召开业绩说明会,可采用视频、语音等形式[19] - 在特定情形下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9] 致歉会与原则要求 - 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应在五个交易日内网络召开公开致歉会[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23] 人员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25]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情形[25]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7] - 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27] - 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27] 制度施行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海森药业(00136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财务资助审批 - 对外资助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5] - 四种情形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为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非关联董事相关通过并提交股东会[6] - 为他人取得股份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7] 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8] - 内审部门审计监督并报告[8] 其他规定 - 提供资助签协议[8] - 逾期未收回不追加资助[9] - 董办负责信息披露[11] - 违规追责[13]
海森药业(001367)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制度规范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5] 管理措施 - 董事会秘书制作并更新关联方清单供财务核查[7]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并上报非经营性情况[8] - 独立董事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情况[9]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进行内审[9] - 注册会计师审计财报时出具专项说明[11] 资金支付 - 资金往来需经决策机构审批,财务按程序支付[13]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维护资金不被占用,违规受处分[18] -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造成不良影响,责任人受处分[18] 清偿方式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8] - 非现金资产清偿需符合规定并评估定价[18][19] - 以资抵债方案经股东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回避[19] 制度效力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21] - 抵触时以法律规定为准[21] - 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2]
海森药业(001367)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新策略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应坚守诚信,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回复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等,保证公平性[6][7] - 涉及不确定性事项应充分提示风险,不得迎合热点[7][8] - 董事会办公室对口管理,秘书负责策划,明确审核流程[10][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解释权归董事会[14]
海森药业(00136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定价 - 有国家定价依国家定价,无则参照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适用成本加成法,都不适用则协议定价[12] 关联交易付款 - 关联交易双方按协议约定付款,财务部跟踪执行并结清价款[13] 关联担保审批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8] 关联理财审批 - 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等以额度计算适用审批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20]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批规定[20] 董事会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4] 股东会审议要求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关联交易时间要求 - 关联交易标的为股权,审计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六个月;为其他非现金资产,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一年[26][27]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0]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需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