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联合精密(001268)
icon
搜索文档
联合精密:《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0:47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 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 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 行。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 ...
联合精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0:44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 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析 与判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 名其 ...
联合精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0 10:44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程序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照相关业务规则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 ...
联合精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0:44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共同简称 "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 1 债务风险,并对违规和失当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
联合精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0 10:44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3-049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 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以书面或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 会议于 2 ...
联合精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0:44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 ...
联合精密:《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0:44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 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的职责是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 为进行监督,不干涉、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 职工代 ...
联合精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3-11-02 14:08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3-048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量为 1,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7%,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6 号),广东扬山联合精密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2,698.3334 万股,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7,933,33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
联合精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1-02 14:0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 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联合精密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6 号),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98.3334 万股,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 股 ...
联合精密(001268)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16:00
营收与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63,200,701.48元,同比增6.22%;年初至报告期末501,449,381.44元,同比降2.87%[5] - 本报告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614,528.37元,同比增17.84%;年初至报告期末46,073,974.46元,同比降26.72%[5]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5.0144938144亿美元,较去年同期的5.1625964712亿美元下降2.87%[20] - 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4607.397446万美元,较去年同期的6287.785953万美元下降26.72%[21] - 综合收益总额本期为46,073,974.46元,上期为62,698,526.05元[22]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本期均为0.43,上期均为0.70[22] 现金流量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900,215.65元,同比增268.80%[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459,367,456.11元,上期为334,561,759.20元[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97,900,215.65元,上期为 - 57,998,822.63元[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36,109,596.30元,上期为 - 114,717,223.70元[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60,462,325.75元,上期为289,248,270.34元[2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1,328,293.60元,上期为116,532,224.01元[24]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88,182,475.98元,上期为2,288,356.53元[2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89,510,769.58元,上期为118,820,580.54元[24] 资产与权益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226,249,150.00元,较上年度末增0.7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71,101,725.79元,较上年度末增3.77%[5]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107,744,543.97元,较1月1日的90,952,237.03元有所增加[16] - 2023年9月30日应收票据为9,863,590.97元,较1月1日的10,891,150.48元有所减少[16]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384,545,109.59元,较1月1日的396,548,160.27元有所减少[16] - 2023年9月30日应收款项融资为40,800,116.20元,较1月1日的27,491,661.50元有所增加[16] - 2023年9月30日存货为61,126,701.68元,较1月1日的81,066,808.19元有所减少[16] - 2023年9月30日其他流动资产为3,316,266.22元,较1月1日的11,615,187.01元有所减少[16]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为609,446,145.61元,较1月1日的620,454,199.83元有所减少[16] - 固定资产为4.6741243305亿美元,较期初的4.7481651821亿美元下降1.56%[17] - 未分配利润为2.4246126251亿美元,较期初的2.0718062145亿美元增长17.03%[18] 特定项目变动情况 - 应收款项融资本报告期末40,800,116.20元,同比增48.41%,因收到客户的应收款项融资增加[8] - 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91,575,739.49元,同比增48.69%,因公司在建项目投资增加[8] - 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末68,000,300.96元,同比降37.66%,因偿还短期借款[8] - 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30,622,359.42元,同比增471.79%,因新增应付票据[8] - 财务费用本报告期2,467,769.01元,同比降78.13%,因银行借款规模下降利息支出减少[10] - 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10,929.42元,同比增107,898.22%,因收到赔偿款增加[10] - 在建工程为9157.573949万美元,较期初的6158.835609万美元增长48.69%[17] - 短期借款为6800.030096万美元,较期初的1.0908649566亿美元下降37.66%[17] - 应付票据为3062.235942万美元,较期初的535.554366万美元增长471.79%[17] - 长期借款为1800万美元,较期初的370万美元增长386.49%[17] - 信用减值损失为67.185972万美元,去年同期为 - 574.386086万美元[21] - 资产减值损失为 - 241.937716万美元,去年同期为 - 125.339844万美元[21]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2,814,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3] - 何俊桦、何桂景、何泳欣、何明珊合计控制公司57.02%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13] - 何泳欣系佛山市顺德区维而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其20.76%资产份额[14] 审计情况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