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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冈科技(00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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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冈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8 08:07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4] 成员构成与产生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主任委员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任命[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就提名任免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5][6] 会议规则 - 根据主任委员提议不定期召开,提前3日通知[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细则实施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实施,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1]
炜冈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28 08:0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 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 ...
炜冈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8 08:07
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 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 长期从事证券 ...
炜冈科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8 08:07
会议时间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0日14:55现场召开[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 - 15:00[2][14][15]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3日[3]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00 - 17:00[7] 会议信息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 -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平阳县公司会议室[4]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1256,简称炜冈投票[13] 议案内容 - 会议提案含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多项议案[4] - 涉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员工持股议案[17] - 涉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的议案[18] 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议案需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5] - 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5] 委托授权 - 可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17] - 授权委托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8]
炜冈科技: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2024-04-22 11:26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 年 4 月 19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 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 | --- | --- | --- | | 1 | 浙江承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45,758,500 | 32.09% | | 2 | 周炳松 | 37,280,000 | 26.14% | | 3 | 李玉荷 | 10,320,000 | 7.24% | | 4 | 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4,311,178 | 3.02% | | | 伙) | | | | 5 | 於金华 | 4,000,000 | 2.80% | | 6 | 平阳儒瑾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2,754,140 | 1.93% | | | 合伙) | | | | 7 |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 2,468,600 | 1.73% | | | 用证券账户 | ...
炜冈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1:5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8位董事全出席[3] 股份回购 - 公司拟用1000 - 2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激励或持股计划[4] - 回购期限为方案通过日起12个月内[4] 授权事项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事宜,至事项办完[6]
炜冈科技:回购报告书
2024-04-19 11:51
回购计划 - 回购资金总额不超2000万元且不低于1000万元[3]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25元/股[3] - 以2000万元和2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800,000股,占总股本0.56%[3] - 以1000万元和2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400,000股,占总股本0.28%[3] - 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12个月[3] -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使用部分将注销[6] 财务数据 - 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3.11%[10] - 2023年1 - 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225.88万元[1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2.57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0.92亿元,流动资产9.53亿元,货币资金余额7.42亿元[16] - 若回购资金上限2000万元全部使用,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1.59%、1.83%、2.10%[16] 股本结构 - 按2000万元和25元/股测算,回购后限售流通股占比71.85%,无限售流通股占比28.15%[13] - 按1000万元和25元/股测算,回购后限售流通股占比71.57%,无限售流通股占比28.43%[14] - 按回购资金上限2000万元、回购价上限25元/股测算,回购股数约80万股,完成后股本结构无重大变化[16] 方案进展与披露 -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2][23] - 首次回购股份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三个交易日内披露[24] - 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回购期限过半未实施需公告原因及后续安排[24] - 回购期限届满或实施完毕,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4] 风险提示 - 回购方案存在股价超上限、资金未到位、员工计划未通过等无法实施风险[25]
炜冈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4-19 11:48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 公众股。 2、回购用途:用于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该价格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 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现作合理性说明如下:结合近期实际情况及公 司股价等情况的变化,为切实推进和实施股份回购,并基于公司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公司决定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定为 25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 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回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5、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若以回购金额上限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 元/股 ...
炜冈科技: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3-26 07:52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 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截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2024 年 ...
炜冈科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3-21 11:2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099 号 致: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 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下午 14:55 在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 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浙江炜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