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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冈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炜冈科技炜冈科技(SZ:001256)2024-04-28 08:07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4] 成员构成与产生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主任委员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任命[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就提名任免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5][6] 会议规则 - 根据主任委员提议不定期召开,提前3日通知[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细则实施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实施,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