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慕士(001234)

搜索文档
泰慕士: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2024-05-31 08:16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 非职工代表监事顾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顾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 何职务,其确认与公司监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让股东知悉 的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顾海先生的辞 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顾海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顾海先生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的补 选工作。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顾海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 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
泰慕士: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4-05-21 10:53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授予日为5月8日,上市日为5月28日[3][4][7][18] - 首次授予登记人数73人,授予数量239万股,授予价格8.94元/股[4][7] - 田凤洪等4人分别获授6万、10万、8万、6万股[7] - 69名核心人员获授209万股,预留部分41万股[7][8]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 - 2026年分年度考核业绩,2024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不低于10%[14] - 2025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不低于20%[14] - 2026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不低于30%[15] 解除限售规则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30%、30%[10]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合格,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不合格则为0%[16] 股权结构变化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由77,600,000股增至79,990,000股,比例由72.75%变为73.35%[2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不变,比例由27.25%变为26.65%[21] - 总股本由106,666,700股增至109,056,700股[21] - 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权比例由72.75%变成71.16%[22] 资金情况 - 73名激励对象实际缴纳认购款21,366,600元,增加注册资本2,39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8,976,600元[23] - 激励计划筹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4] 每股收益 - 按最新股本摊薄计算,2023年每股基本收益为0.5978元[25]
泰慕士: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1:4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3] -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62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6,666,700股的72.7715%[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中,同意77,6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中小股东同意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6][7][9][11][15] - 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议案获通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中,同意77,623,000股,占比100.0000%[17] 其他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程序合法有效[18] - 备查文件有《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等[19]
泰慕士: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1:44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4年 5月17日下午15:00在江苏省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路益寿路666号江苏泰慕士针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 法律、法规和深圳 ...
泰慕士: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08 10:47
激励计划 - 2024年5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239万股限制性股票[2] - 授予价格为每股8.94元[2] 会议情况 - 2024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5名董事全出席[2] - 激励计划议案4票同意,关联董事田凤洪回避表决[3] - 独立董事已审议通过该议案[4]
泰慕士: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2024-05-08 10:4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4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布[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239万股,占授予总数85.36%,占股本2.24%[2] - 董事等4人及69名核心人员获授不同数量股票[2]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均未超公司股本1%[2] - 预留激励对象12个月内确定[2]
泰慕士: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08 10:4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 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 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 内容和方式。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蔡美芳女士召 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
泰慕士: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5-08 10:44
激励计划 - 监事会审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3] 授予安排 - 同意以2024年5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3] - 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239.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 - 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8.94元[3]
泰慕士: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5-08 10:44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4年5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239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14][18][19][26][28]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8.94元/股[5][14][18][19][26][28] 人员获授情况 - 田凤洪获授6万股,占授予总数2.14%,占股本总额0.06%[6][20] - 陈静获授10万股,占授予总数3.57%,占股本总额0.09%[6][20] - 汪敏获授8万股,占授予总数2.86%,占股本总额0.07%[6][20] - 王霞获授6万股,占授予总数2.14%,占股本总额0.06%[6][20] - 核心人员获授209万股,占授予总数74.64%,占股本总额1.96%[6][20] - 预留部分41万股,占授予总数14.64%,占股本总额0.38%[6] 解除限售与考核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分别为40%、30%、30%[8] - 2024 - 2026年业绩考核目标为净利润较2023年分别增长不低于10%、20%、30%[11]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格,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不合格则为0%[12] 费用摊销 - 2024 - 2027年首次授予239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费用2292.01万元,各年分别摊销993.20万元、878.60万元、343.80万元、76.40万元[21] 审议情况 - 2024年3月1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 2024年4月3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各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5][26] - 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日符合规定,授予条件已成就[26] - 独立董事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符合规定[27] - 独立董事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27]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无提供财务资助安排,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27] -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合法有效[29]
泰慕士: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4-05-08 10:44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3月18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13] - 2024年3月19 - 28日公示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无异议[14] - 2024年4月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4年5月8日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15] 激励计划数据 - 授予对象73人[25] - 授予限制性股票239.00万股,占股本总额2.24%[25] - 田凤洪获授6.00万股,占总量2.14%,占股本0.06%[25] - 核心人员69人获授209.00万股,占总量74.64%,占股本1.96%[25] - 授予价格8.94元/股[1] 激励计划情况 - 授予条件满足,授予日为2024年5月8日[18][19][22][23] - 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2] - 授予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规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