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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视科技(0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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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视科技(00122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12 09:02
子公司管理 - 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为子公司[2] - 子公司按规定时限提交财务报表[8] - 公司通过股东会推选子公司董监高[12] - 子公司遵守保密制度并及时报告信息[15] - 子公司发展规划服从公司总体战略[18] 风险管理 - 公司建立风险管理程序[19] - 子公司投资决策需制度化程序化[19] - 越权行事造成损失责任人受处分赔偿[1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025年12月生效[21][22] - 制度所属公司为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
魅视科技(00122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2-12 09:02
投票信息 - 公司投票代码为"361229",简称为"魅视投票"[10]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10]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股东定义与规则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和大股东外的其他股东[20] - 多账户或多方式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15][17][18] 公司操作要求 - 股东会通知发布次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5] - 股权登记次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6] - 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二日提供股东电子数据[7]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交易日[8] 其他说明 - 股东可查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21] - 总提案表决意见查询显示各项提案结果[22]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7]
魅视科技(00122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12 09:02
内部审计设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人员每年制定一次审计计划[13]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8]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部负责,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部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5] 整改相关 - 被审计对象承担整改主体责任,需制定方案并反馈情况[18] - 内部审计部跟踪被审计对象整改情况,复核评价结果[18] 奖惩措施 - 对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内审人员等给予奖励[1] - 对相关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追责[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26]
魅视科技(00122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12 09:02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及时披露并股东会审议,附审计或评估报告[12] - 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以超出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6]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三分之二以上[16]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7] 其他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表决,重大交易仍需履行义务[18] - 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情况、定价,必要时聘中介审计或评估[20]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依法赔偿[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5] - 制度2025年12月执行,适用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
魅视科技(0012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12 09:02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等情况的子公司[3] 担保审批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2] - 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批准[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批准[13] - 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批准,且股东会审议时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批准[1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批准[1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批准[14] 担保额度预计 - 可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和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担保合同管理 - 担保合同应在签署之日起7日内报送公司财务部登记备案[20] -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由董事长等对外签署书面担保合同[19]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经有权部门批准后,由其董事长等签署担保合同[19] 风险处理与监控 - 经办责任人发现继续担保存在较大风险需终止担保合同,应及时报告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和财务部[24] - 当发现被担保单位异常情况,公司财务部应于2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汇报并向董事会秘书通报[26] - 公司对外担保出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时应及时披露[17] 部门职责 - 公司财务部是担保行为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24] - 经办责任人应收集被担保人财务资料,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并向董事会报告[24] - 财务部可采取参加会议等方式对被担保单位和项目进行监控[24] - 公司内部审计部检查担保业务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及规定执行情况[28]
魅视科技(0012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2-12 09:0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0]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及衍生品种[7] - 董事、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7]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2] - 董事、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3]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在两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6]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交易公司视情节追究责任[23]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违规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24]
魅视科技(00122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2-12 09:02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持股比例未超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控股股东义务 - 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利益冲突时将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5] - 严格履行公开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9] - 保证公司人员、财务、业务、担保决策、资产独立[10][13][14]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包括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12] - 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 - 如实填报并更新关联人信息[30] 股份变动披露 - 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需3日内编制报告书并公告,期间3日内不得买卖;每增减1%需次日通知并公告,违规买入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无表决权[19] 减持限制 - 公司因涉嫌违法犯罪等未满6个月、控股股东等因相关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等情形,不得减持公司股份[21] - 最近三个已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等情形,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22] - 最近20个交易日任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首次发行价,首次发行时的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22] 减持规则 - 计划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3]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24] - 大宗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24] - 协议转让方式下,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受让方受让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5] 其他披露要求 - 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通知公司并披露[28] - 出现持股或控制情况拟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形需通知公司并披露[28] - 契约型基金等成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穿透披露至最终投资者[28] -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8] - 不得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法律规定除外)[28] - 公共传媒出现相关报道或传闻,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9] - 收购等信息披露前出现特定情形,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通知公司刊登提示性公告[30]
魅视科技(001229) -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12-12 09:01
利润分配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不含年初)的10%,或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的30%[2] - 不同发展阶段与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最低比例不同[3] 决策流程 - 董事会调政策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股东会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二分之一以上通过[7] 派发时间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9]
魅视科技(00122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12 09:00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2月29日14:00[3] - 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29日9:15 - 15:00[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3日[5]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在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83号魅视科技大厦16层会议室[6] - 登记地点为该大厦16层证券办公室[11] 会议内容 - 审议4项非累积投票提案,含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7]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8] 其他 - 登记时间为12月24日9:00 - 12:00、13:30 - 18:00[11] - 会期1小时,出席者费用自理[13]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1229,简称魅视投票[20] - 授权委托书应于12月24日18:00前送达公司[27]
魅视科技(001229)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2 09: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7名董事全部参加[1] - 同意于2025年12月29日在特定地点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19][23] 议案情况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4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4][6][7][9][16][18]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等2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12][14][16] - 所有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2][5][8][11][15][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