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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视科技(00122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6 13:06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在委员 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召集 1 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 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 ...
魅视科技(0012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13:0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下简称"《独董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东魅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并应当 1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
魅视科技(001229) - 公司章程
2025-08-26 13:0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8月 | 第一章 总则……………………………………………………………………………………………………………………………………3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目 录 1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魅视科技(001229)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效 ...
魅视科技(0012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6 13: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指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 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研究、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受本工作制度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魅视科技(00122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13:0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 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旨在落实《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班 子的职权,明确其应履行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 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总经理的职责: 1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二)依法根据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授权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 件;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魅视科技(0012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6 13:0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召集 1 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
魅视科技(001229)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6 12:4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7071.85万元,同比增长10.31%[19]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7071.85万元,同比增长10.31%[32] - 营业收入7071.85万元同比增长10.31%[86] - 营业收入7071.9万元,较上年6411.1万元增长10.3%[1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7.76万元,同比下降36.74%[19]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1907.76万元,同比下降36.74%[32] - 净利润1907.8万元,较上年3015.7万元下降36.7%[200] - 基本每股收益0.19元/股,同比下降36.67%[19] - 基本每股收益0.19元,较上年0.30元下降36.7%[2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0%,同比下降1.15个百分点[19] 成本和费用变化 - 营业成本2552.23万元同比增长86.65%主要因总部及研发中心启用导致租赁成本增加[86] - 营业成本2552.2万元,较上年1367.4万元增长86.6%[199] - 销售费用2086.45万元同比增长6.80%[86] - 销售费用2086.5万元,较上年1953.6万元增长6.8%[199] - 研发投入839.3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11.87%[32] - 研发投入839.38万元同比基本持平下降1.13%[86] - 研发费用839.4万元,与上年849.0万元基本持平[199] 现金流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75.08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00.92%[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275.08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00.92%主要因公司回款良好[8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035.12万元同比改善67.68%主要因未到期结构性存款减少[86] 业务线表现 - 专业视听行业收入6698.19万元毛利率68.91%但同比下降9.76个百分点[87] - AI系列产品实现收入230余万元,同比增长373.02%[33] - AI系列产品收入236.27万元同比大幅增长373.02%[87] - 公司分布式系统分为IP分布式和光纤分布式两类[34] - IP分布式系统采用H.264/265编解码技术并支持低带宽无损传输[36] - 光纤分布式系统具备零帧延迟、独立物理通道和高安全性特点[37] - 矩阵拼接类产品专注于本地信号切换和拼接处理,成本较低[37] - 边缘计算节点支持1000路以上视频接入、分发、存储和回看[40] - 公司采用分布式系统处理高清媒体数据[45] - 产品核心为嵌入式软硬件结合电子电路设计与软件烧录[58] - 公司自主研发的ASE计算机屏幕编码技术实现低带宽下视频端到端无损画质传输,支持4K/8K超高清视频低延迟传输[59][67] - 公司产品采用"云-边-端"三位一体智能视听架构,边缘节点可实现毫秒级响应处理实时视频流[60][68] - 智能分布式系统具备"三低一高"特征:低延时/低带宽/低码率/高清画质,应用于应急管理/智慧城市等10余个行业领域[60][73] - 通过软件赋能硬件方式搭载强劲CPU和NPU处理器,实现人脸识别/行为分析等AI功能[59][70] - 产品覆盖指挥中心/会议室集群/监控中心等核心场景,在电力能源领域构建安全生产调度系统[73] - 公司在全国200多个主要城市设有营销网络覆盖[77] 地区市场表现 - 境内收入6472.76万元占比91.53%同比增长14.41%[87] - 公司在新加坡和香港设立子公司以拓展海外市场[32] - 报告期内新设立香港孙公司Imagix Global Holdings Limited及新加坡控股子公司NEXNODE INNOVATIONS PTE. LTD.[176] 研发与技术能力 - AI边缘智能平台支持人脸识别、车辆检测和异常行为监测等功能[39] - AI视频结构化分析实现存储节省90%以上[42] - AI视频结构化解析目标属性并构建关系图谱[42][43] - 路口守卫平台预警速度较传统方案提升3倍[48] - 路口守卫平台使右转事故率下降47%[48] - 类似系统可降低76%右转事故致死率[48] - 平台支持三级动态响应体系(100米外警示/50米语音播报/盲区定向预警)[48] - 研发组织由实际控制人方华担任最高决策人[54] - 公司核心产品已适配国产芯片及操作系统并获得相关认证,成为政府/军工等行业安全可控选择[68] - 采用分布式边缘计算+云端管理模式可实现算力动态调配,降低30%网络带宽需求[60][70] - 已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分布式音视频智能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证[69] - 2022年4K智能坐席输入输出节点及光纤无损节点被评选为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69] - 公司承接国家级重点项目包括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指挥控制中心/北京冬奥会[7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18] - 公司正积极推进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12]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营业收入下滑和高毛利率不可持续的风险[107] - 公司存在依赖单一类别产品的风险[108] - 公司有多个在研项目但存在研发不及预期的风险[111]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总资产10.28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75%[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52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4.12%[19] - 货币资金为370,215,117.25元,占总资产36.03%,较上年末下降2.18个百分点[91] - 应收账款为54,734,968.77元,占总资产5.33%,较上年末下降1.87个百分点[91] - 在建工程为49,288,054.42元,占总资产4.80%,较上年末上升2.70个百分点[91] - 合同负债为30,436,497.34元,占总资产2.96%,较上年末上升2.72个百分点[91] - 受限货币资金为8,119,662.03元,全部为履约保函保证金[92]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70亿元,较期初4.08亿元下降9.2%[193]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10亿元,较期初1.43亿元下降23.0%[193]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473万元,较期初7688万元下降28.8%[193] - 存货期末余额为3468万元,较期初2808万元增长23.5%[193]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6.04亿元,较期初6.79亿元下降11.0%[194]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4929万元,较期初2246万元增长119.5%[194] -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3044万元,较期初253万元激增1104.0%[194]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2.38亿元,较期初2.79亿元下降14.6%[195]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45亿元,较期初2.62亿元增长31.7%[197]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4.60亿元,较期初4.50亿元增长2.3%[197] - 公司总负债从1.99亿元增至3.16亿元,增幅达58.9%[198] - 流动负债大幅增加至1.78亿元,较上年同期0.55亿元增长222.9%[198] - 合同负债激增至3034.5万元,较上年246.4万元增长1131.2%[198] - 其他应付款增至1.11亿元,较上年1531.5万元增长621.5%[198] 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108.94万元,主要为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9.03万元[23] - 政府补助相关收益193,156.60元[23] - 投资收益为1,711,141.56元,占利润总额7.76%[89]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379,149.59元,占利润总额1.72%[89] - 资产处置损失为942,328.39元,占利润总额-4.27%[9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54,275万元,累计使用42,363.65万元,使用进度85.48%[98] - 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累计投入49,288,054.42元,项目进度32.86%[94] - 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承诺投资额12,874.7万元,累计投入7,604.42万元,投资进度59.01%[101] - 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22,793.1万元,累计投入23,108.25万元,投资进度101.38%[102]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7,878.48万元,累计投入5,650.98万元,投资进度71.73%[10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额6,000万元,累计投入6,000万元,投资进度100%[101] - 募集资金总额49,559.05万元,累计投入42,363.65万元,总体投资进度85.48%[101]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7,912.89万元及发行费用338.21万元[10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8,468.70万元存放于专户[102] - 智能分布式显控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广州市白云区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AB1207042-2地块[102] - 智能分布式显控项目实施方式由租赁变更为购买国有工业用地自建[102]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102]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119] - 公司未披露市值管理制度[113][114] - 公司未披露估值提升计划[113][114] - 公司未披露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115]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117]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70,594,091股占比70.59%无限售条件股份29,405,909股占比29.41%[178]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959股[182] - 控股股东方华持股比例为33.82%,持股数量为33,823,637股[182] - 股东叶伟飞持股比例为19.51%,持股数量为19,513,636股[182] - 股东曾庆文持股比例为9.76%,持股数量为9,756,818股[182] - 境外股东BARCLAYS BANK PLC持股数量增加252,160股至323,720股[182] - 境外股东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持股数量增加101,835股至189,126股[182] - 股东石薇薇持股数量减少54,022股至186,178股[182] - 股东马长兴持股数量增加184,400股至184,400股[182]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127]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127]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7] - 董监高在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127]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27]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企业承诺长期持有公司股份[128] - 股东减持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128] - 违反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28]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130] - 公司监事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130]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30] 稳定股价措施 - 公司承诺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132] - 公司承诺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132] - 公司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资金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20%[132] - 公司累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32]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32]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触发条件时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32] - 稳定股价措施按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事及高管增持顺序实施[132] - 公司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事宜[133] - 董事会决议回购后需在3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且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33] - 回购方案实施需在股东大会决议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并在完成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133]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可终止回购[133]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现金分红及薪酬税后总和的30%[135] - 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年度现金分红及薪酬税后总和的50%[135] - 控股股东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35] - 控股股东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所增持股份[135] - 控股股东需在收到增持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具体增持计划[135] - 增持实施过程中若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最近审计净资产可中止增持[135]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37][138] - 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30%[137][138] - 连续12个月内增持资金不高于上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50%[137][138] - 增持价格限制为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37][138] - 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所增持股份[137][138] - 控股股东增持完成后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将触发董事增持义务[137][138] - 控股股东增持方案完成后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触发需实施增持[137][138] - 未履行增持义务时公司可截留现金分红并暂停薪酬发放[137][138] - 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可中止增持计划[137] - 稳定股价承诺有效期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137][138]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39] - 单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个人上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30%[140] - 连续12个月内增持总金额不高于个人上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50%[140] - 增持价格限制为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40] - 增持计划需在公告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启动[139][140] - 增持实施期限为履行法定手续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139][140] - 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所增持股份[140] - 若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可中止增持[139][140] - 控股股东增持方案完成后3个月内再次触发条件需重启稳定措施[139] - 未履行增持义务将暂停薪酬发放并限制股份转让[139][140]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每年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47] - 重大投资计划标准为对外投资或资产购买累计支出达最近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147] - 重大现金支出标准为对外投资或资产购买累计支出达最近审计总资产30%[14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4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4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48]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8] - 现金分红预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148] - 董事会未制定现金分配预案时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148] - 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需保证公司未来具备现金分红能力[147] - 上市后三年内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9] - 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149] - 在现金分红之外可进行股票股利分配[149] - 分红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149] - 未履行承诺将停止对负有责任股东现金分红[151] - 未履行承诺将停止对董事监事高管发放薪酬[151] - 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将停止转让股份并扣减分红[151] - 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需归发行人所有[151] - 分红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49] - 调整分红规划需经详细论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9] 法律责任和赔偿承诺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发行
魅视科技:公司努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
证券日报· 2025-08-18 12:38
公司战略与股东回报 - 公司以提高质量为基础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 [2] - 自2022年8月上市以来三年累计分红1.6亿元 [2] - 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 监管合规与权益保障 - 积极响应《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相关规定 [2] - 在保障股东权益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推进市值管理 [2]
魅视科技:现阶段公司产品尚未面向大型集中式的算力中心提供服务
证券日报网· 2025-08-18 11:47
公司业务定位 - 边缘计算产品和解决方案专注于解决边缘侧的低延迟、高带宽和本地化处理的独特需求 [1] - 产品主要应用于边缘端 尚未面向大型集中式算力中心提供服务 [1] 应用场景 - 产品应用于智慧城市、智能安防、智慧园区、智慧工地等场景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