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0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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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视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024-05-17 07:54
公告信息 - 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发现部分信息有误[1] - 原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 - 15:00,更正后为5月20日9:15 - 15:00[1][3] -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加强核查提高披露质量[3] - 公告日期为2024年5月18日[4]
魅视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8 08:32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 子邮件方式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 实际参加监事 3 名(其中,现场参加的监事有梁展毅和陈龙光,以远程视频方式 参会的监事为叶木波)。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展毅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 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监事会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 大经营活动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 ...
魅视科技: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8 08:18
业绩总结 - 北京魅视科技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7.01万元,累计发生96.12万元,期末余额303.13万元[2] - 山东魅视信息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6.91万元,累计发生6.91万元[2] - 公司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总计余额207.01万元,累计发生103.03万元,期末余额310.04万元[2]
魅视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8 08:1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85751351.10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575135.11元[1] - 2023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63531506.89元[1] 利润分配 - 拟每10股派现金股利6元,共分配60000000元[3] - 2024年多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4][5] - 方案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6] 其他 - 上市后三年内优先现金分红,年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10%[2]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数100000000股[3]
魅视科技: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
2024-04-28 08:18
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述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魅视显控产业 魅视智造拟通过购地自建方式,于广州市白云区未来产业创新核 心区 AB1207042-2 地块(宗地面积 15088 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 13333 平方米)上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计划投资总金额 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本项目中的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拟使 用募集资金 12,887.47 万元投资建设,其余部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 投资建设)。魅视智造已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签署关于未来产业创新 核心区 AB1207042-2 地块的成交确认书,后续将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及支付土地款项。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
魅视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维彬)
2024-04-28 08:18
各位董事: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维彬) 本人朱维彬,担任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自主行使相关职权,勤勉履职,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认 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 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 下: 1、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通过现 ...
魅视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28 08:18
担保决策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表决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董事管理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4]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4]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4]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 - 达到“重大”标准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6][7]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7]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8]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10%[12]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情形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12]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情形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1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3][1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3][1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3][1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15] - 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15][16]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5][16] 其他事项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需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6] -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6]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6] - 公告包含《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等备查文件[18]
魅视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08:1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 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视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魅视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 变更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内外部情况, 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考虑,公司拟调整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 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具体情况如 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公司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现拟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魅视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 视智造")。 经中国证 ...
魅视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8 08:16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575.13511万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57.513511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353150689亿元[14] - 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亿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000万元[14] 未来展望 - 公司2024年5月20日将在广州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7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与LO HOCK SING(LUO FUXING)在新加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65] - 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投资不超3亿元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74] 其他新策略 - 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51] - 拟调整募投项目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地点、方式、投资总额等[59] 议案相关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弃权、回避票数均为0票[7][10][15]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9][12] - 《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6][23]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8][11]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6]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3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37] -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55]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变更等变更的公告》编号为2024 - 010[64]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合资公司的公告》编号为2024 - 011[67] -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于2024年4月24日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70]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72] -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74][75] -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78][80]
魅视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4-28 08: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5] 任期与补选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委员辞职致人数少于规定,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工作要求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9]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3] - 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5]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18]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非现场会议次日统计并通知[18]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0][30] 其他规定 - 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必要时可邀请其他人员,非委员无表决权[20]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情况,半数以上无利害关系委员决议是否回避[20] - 未披露利害关系委员表决无效,影响结果需重新表决[20]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有表决权人数不足,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决议,董事会审议内容[20] - 会议记录或决议注明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情况[21] - 现场会议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名,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1]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2]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订[25] - 工作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