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长源电力(000966)
icon
搜索文档
长源电力: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2 11:1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版 (经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未经董事会授权,委员会不得以董事会名义做出任何决 议。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 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 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 人员承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 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 1 应给予配合。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与风险 ...
长源电力: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2 11:1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版 (经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批准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 ...
长源电力: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2 11:11
(经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 准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版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的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外部董事组成, 1 (一)负责向委员会汇报相关工作; (二)应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有关 书面 ...
长源电力: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0 12:07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11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1. 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下午2:50在湖 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 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 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 1,915,888,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857%。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906,982 ...
长源电力: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0 12:07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 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 事项所作的说明。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我们保证并承诺, 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本《法律意 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 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 意见。 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家能源集团长 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
长源电力_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3-12-08 07:24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 收悉。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电力"、"发行 人"、"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 荐人")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股票代码:000966 股票简称:长源电力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本问询函回复中简称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其中涉及募集说明书的 修改及补充披露部分,已用楷体加粗予以标明。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审核问询函 ...
长源电力_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
2023-12-08 07:2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二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180 号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6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59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180 号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 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
长源电力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12-08 07: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周百川、冯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发行 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目 录 | 释 入 | | ---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 |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 |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1 | ...
长源电力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12-08 07:22
股票代码:000966 股票简称:长源电力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 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 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 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 ...
长源电力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12-08 07: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周百川、冯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 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 3-3-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目 录 | 释 义 | |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联系地址、 | | 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 | 四、关于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 | | 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 | | 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