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000933)
搜索文档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2025-10-08 07:4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厘清"三重一大"决策权限,强化 执行监督,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结合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 火股份")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 挥党委领导作用。 (二)坚持依法治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 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集体决策,健全议事规则,规范会议程序。 (四)坚持民主决策,平等发表意见、独立进行表决,完善群众 参与、专家咨询机制,广泛听取意见。 (五)坚持科学决策,遵从市场规律,从公司实际出发,实现决 策务实高效。 第三条 主要目标 明晰各治理主体决策边界,优化决策机制,构建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重要人事任免是指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 员的职务调整和奖惩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按照《神火股份干部 ...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08 07:4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保护公司 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 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及 商业承兑汇票等。 公司不得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 控制担保风险。公司作出的任何担保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予以执行。 第五条 公司在对外担保时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方应 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六条 公司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应当掌握被担保人的财务和 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并在董事会有关公 告中详尽披露。 第七条 公司对 ...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08 07:4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内部审计在 内部控制体系中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的效率及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2018 审计署令第 1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内部审计 准则》及相关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子(分)公司、直属矿厂以及对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权属公司")。 本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内部审计的范围、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 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术语定义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 1 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 所属子(分)公司、直属矿厂以及权属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 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 议,以促进公司完 ...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08 07: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3人,全为非高管董事,含2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8] -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0][11]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2]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9] 内部控制评估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意见并报告[13] - 内部控制有重大问题时,督促公司整改与内部追责[21]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9][20]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22] 股东相关事项 - 可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诉讼[16] - 收到股东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7] 其他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15] - 临时股东会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5] - 会议通知原则上提前五天发出,特殊情况不受限[19] - 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08 07:46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分)公司负责人等[2]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占比5%以上且超500万元[4]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为变动不符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5]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为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5] 责任处理 - 责任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等[7] - 从重处理情形含情节恶劣等[8] - 从轻处理情形含阻止不良后果等[8] 制度流程 - 董事会秘书收集调查原因并提请董事会审议[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08 07:46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等工作三年以上,有相关知识、品德并取得资格证书[4] - 自受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5] - 最近三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任免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务[7]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特殊情况处理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0]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聘任[11] 其他规定 - 公司保证其任职期间参加后续培训[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3]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08 07:46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需在收到董事、高管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5]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人[6] 董事撤换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7]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义务与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2年有效,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股[9][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股不超25%[10]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2025-10-08 07:46
内控手册与评价类型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于2025年9月30日发布并生效[6] - 内部控制评价类型包括年度自我评价、分/子公司自我评价和其他检查评价[13] 评价组织与流程 - 分、子公司自我评价至少每年组织一次[13]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内容应包括评价范围、评价目的等[18] - 年度评价可委托外部中介机构,但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提供评价服务[20] - 各分、子公司参照手册制定自己的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1] - 各分、子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自我评价,评价及整改报告经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备案[23] 样本量要求 - 每年一次的控制活动,重点和一般检查流程关键和一般控制点均为1[29] - 每季度一次/每年多次的,重点检查流程关键控制点为3、一般控制点为2,一般检查流程关键控制点为2、一般控制点为1[29] - 每月一次及以上的,重点检查流程关键控制点为6、一般控制点为3,一般检查流程关键控制点为3、一般控制点为1[29]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按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经营收入、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34] - 内部控制缺陷按成因分为设计和运行缺陷[31] - 内部控制缺陷按对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表现形式分为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控制缺陷[32] - 内部控制缺陷按对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严重程度分为一般、重要、重大缺陷[32] - 存在未对业务风险做出揭示等六种情况之一,应认定内部控制存在设计或运行缺陷[33] - 被评价单位具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等特征之一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定为重大缺陷[34] - 内部控制缺陷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37] - 安全事故按一般、较大、重大事故数量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37] - 环保事故按一般、较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数量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37] 缺陷处理与报告 - 内部控制评价机构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并初步认定缺陷等级[20] - 被评价单位针对内控缺陷及时整改并上报结果,无法整改需上报方案[20] - 内控评价机构收集各类评价发现的内控缺陷,编制认定汇总表并上报经理层、董事会,重大缺陷由董事会最终审定[37] - 内控评价机构按监管要求编制内控评价报告,至少含董事会声明等8项内容,年度报告需经经理层审议、董事会审批[40]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为12月31日,机构关注至报告发出日影响内控有效性因素并调整结论[40] - 内控评价报告应于次年4月30日前报出,与内控审计报告同时披露或报送[42] 其他 - 公司内控评价形成的文件资料由内控评价机构收集、整理并保管[43] - 内控评价结果纳入相关部室及分、子公司绩效考核,被评价单位对结果质疑可向经理层或董事会反映[45][46]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08 07:4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 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后,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五条 各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符合《证券法》要求的相关业务资格;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 及控制制度; (四)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五)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 ...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2025-10-08 07:4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避免印章管理 和使用出现不规范行为,以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印章的管 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子(分)公司印章、法定代 表人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 的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适用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子(分)公司印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 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 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 约束力的文件等。 第五条 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 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第六条 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 专用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适用于公司及子(分)公司 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第七条 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及子(分)公司名义签订的 不需要使用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