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0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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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哈尔滨电气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参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和《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者保 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1 第五条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 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 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 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
佳电股份(0009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 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 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 ...
佳电股份(000922) -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且适用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黑龙江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关注事项、函询及 问询事项(以下统称监管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跟踪落实是指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的执行情况跟踪、监 督、检查和督办。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跟踪、监督、检查和督办。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 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总经理是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的责 任人,董事长负责指导、督促总经理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董事会秘书协 ...
佳电股份(0009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职责权限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 ...
佳电股份(00092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确保公司年报披露的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 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 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管理层应在年报编制前向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 进行全面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九)公司及相关方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落实情况 等; (十)本年度接受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检查、调查和被采取其他监管措施的情 况; ...
佳电股份(000922) -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 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 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策略、风险管 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 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全面风险管理目标及原则 第五条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内外部,尤其是企业与股东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 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在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 ...
佳电股份(0009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 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由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如有) ...
佳电股份(00092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 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当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关联交易时,公司相关 责任人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应当严格遵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 ...
佳电股份(00092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 为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二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 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 确、完整 ...
佳电股份(000922)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 第六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对 方提供反担保。 第七条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股东 未能按出资比例向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 措施,公司董事会应当披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的 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八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