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00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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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000850) - 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6
财务数据报送 - 子公司每月向母公司提供财务数据及会计报告,年度报送经审计财务报告[6] 负债筹资管理 - 子公司短期负债筹资可自行决定,长期需多层审议[11] - 母公司对负债筹资多指标控制[11] 担保与捐赠管理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或互保[12] - 子公司超限额捐赠需经批准[12] 风控与内控 - 母公司协调子公司风控和内控,督促建制度[13] - 母公司建立内审制度,要求子公司提交报告[13] 业绩考核与监督 - 母公司组织年度经营业绩考核[13] - 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子公司内控[15]
华茂股份(00085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11]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1] 会议要求与表决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2] 工作细则执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4]
华茂股份(000850)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6
内部控制 - 公司结合规定和实际编制内部控制制度,目标有七项,要素有五项[7][8][9][10] - 制定与修改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七项原则[10][11][12] 组织机构 - 公司按需设置组织机构并配备人员,管理人员有六项基本条件[14] - 机构岗位设置或职责划分改变需审核批准,应坚持分离和回避原则[16] 风险评估 - 风险评估按目标设定等程序进行,关注内外部风险因素[15][18][19] - 风险应对策略有回避、承担、降低、分担[23] 资金管理 - 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1500元,资金岗位分离,支付按规定执行[40][42][44][47] - 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定期和不定期盘点库存现金[18][19] 采购管理 - 采购遵循“集中采购”原则,子公司自行采购需批准[60] - 物资采购原则上签合同,大宗重要采购应竞价招标[64] 销售管理 - 销售与收款业务多项职责分离,营销和财务部门分工明确[71][73] - 逾期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审批可转作坏账损失[77] 成本费用管理 - 成本费用预算方案由各部门编制,经审议后下达执行[85] - 成本费用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定期分析开支情况[88][89] 存货管理 - 公司对存货实行集中管理,物资和财务部门分工协作[96][98] - 至少每年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盘点[104] 固定资产管理 - 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且使用超一年的物品作固定资产管理[112] - 各部门按计划组织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改变计划需重新批准[116][117] 工程项目管理 - 工程项目预算、支出等审批与执行人员应分离[127] - 发包工程采取招投标方式,施工完毕及时组织验收[132][133] 招标采购管理 - 招标采购项目由招标办公室组织,投标单位原则上不少于三家[142] - 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上依据制度招标采购[144] 筹资管理 - 重大筹资活动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债券或股票需多层审批[157][160][161] - 筹措资金按计划使用,改变用途或预算需事先获批[163] 对外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由证券和财务部门负责,需先立项和可行性分析[171][173] - 对外投资处置需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177] 担保管理 - 六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有比例要求[188] -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遵循原则、采取措施并经批准[182][184]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每月向母公司提供财务数据及报告,年度报送经审计报告[199] - 母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子公司的管理工作[196]
华茂股份(000850) -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6
接待管理 - 接待遵循公平、公正等原则[5] - 证券事务管理部门为专职接待部门[8] - 来访前需预先沟通并预约登记[10] 信息管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回绝来访[12] - 调研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9] 承诺管理 - 相关文件发布或使用至少提前两日知会公司[20] - 违反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承诺书限于当次调研[20]
华茂股份(00085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6
信息管理制度 - 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 - 明确信息范围含定期报告等[2] - 董高人员履行信息流程并保密[2] 信息报送要求 - 拒绝无依据外部报送要求[2] - 报送信息时登记内幕知情人[2] 违规处理 - 外部违规致损担责,涉罪移送[3] 制度实施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实施[5]
华茂股份(00085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需审计[12]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2]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内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2] - 发生重大事件且投资者尚未得知时立即披露[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及时披露[16][17] - 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时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21] 信息保存与沟通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与深交所约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提前书面申请[29] - 通过特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时不提供未公开信息[41]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30] - 各部门、子(分)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公司处分责任人并要求赔偿[31] - 证券监管部门另有处分可合并处罚[3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华茂股份(00085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三至七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会前三天通知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方案[6]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7] - 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下设机构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筹备会议、执行决议[8] 执行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5]
华茂股份(00085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6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2] - 责任人包括董事、高管等,差错指瞒报、错报、漏报等[3] - 违反法规致差错追究责任,情节恶劣从重,阻止不良从轻[4][9]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董事等可附带经济处罚[10][7] 制度施行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1]
华茂股份(00085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6] 提名委员会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10]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细则执行与解释 - 工作细则自通过董事会之日起执行[13]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3]
华茂股份(00085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6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重组等重大事 项进行决策前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其它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