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00085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11]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1] 会议要求与表决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2] 工作细则执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