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0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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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3-08-15 23:54
证券简称:美利云 证券代码:000815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 | 项目 | 交易对方名称 | | --- | --- | |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 购买资产 | | | 募集配套资金 | 包括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 | | | 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八月 | > | | --- | | 目 | 录 | 1 | | --- | --- | --- | | 释 | 义 | 2 | | 声 明 | | 6 | | 重大事项提示 | | 8 | | 重大风险提示 | | 18 | | 第一章 | | 本次交易概况 21 | | 第二章 | |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45 | | 第三章 | |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53 | | 第四章 | | 拟置出资产基本情况 64 | | 第五章 | | 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 85 | | 第六章 | |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171 | | 第七章 | ...
美利云(000815)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15 16:0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41亿元,同比下降10.8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5.07万元,同比改善82.4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33.88万元,同比下降21.30%[7] - 公司总资产为28.88亿元,同比下降6.7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79亿元,同比下降0.25%[8]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441,345,505.53元,同比下降10.88%[1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441,345,505.53元,同比下降10.88%[102] - 营业总成本为465,620,440.40元,同比下降10.28%[103] - 净利润为-3,673,097.28元,同比亏损减少84.87%[10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50,692.41元,同比亏损减少82.39%[104] - 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209,848,030.14元,同比下降48.6%[105] - 公司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为-43,673,691.27元,同比亏损减少7.9%[106] - 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338,813.24元,同比下降21.3%[107]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348,965.86元,同比减少37.8%[108] - 公司2023年半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281,411.83元,去年同期为77,039,954.45元[108]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1,720,670.73元,同比下降38.8%[108] - 公司2023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27,276,045.47元,同比下降33.4%[109]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197,104.00元,同比下降4.96%[109]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23,309,601.24元,同比下降3.24%[109]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278,450.32元,同比下降38.63%[109]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5,736,029.39元,同比下降57.1%[109]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958,304,30元,同比下降0.8%[110]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355,090.18元,同比下降108.2%[1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金额为-677,59元,同比下降100%[1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85,742,410.00元,较期初减少43,691,270.00元[118]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43,691,270.00元[117] - 公司2022年上半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006,440,520.00元,较期初减少47,428,030.00元[120] - 公司2022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47,428,030.00元[120] - 公司2022年上半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06,440,520.00元,较期初减少47,428,030.00元[120] 业务板块 - 公司数据中心业务涵盖机架出租、网络接入及机架运行维护等服务,主要面向大型互联网公司、政企客户以及电信运营商[11] - 公司50MWp光伏发电项目运营正常,主要为太阳能发电和太阳能产品的销售[11] - 云业务营业收入为110,101,127.05元,同比增长48.59%,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4.95%[18] - 光伏发电营业收入为12,683,838.72元,同比下降10.10%,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87%[18] - 造纸业营业收入为305,392,934.17元,同比下降22.69%,占营业收入比重为69.20%[18] - 彩色纸营业收入为165,281,925.10元,同比下降20.11%,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7.45%[18] - 文化纸营业收入为140,111,009.07元,同比下降25.52%,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1.75%[18] - 西北地区营业收入为209,917,735.12元,同比增长3.96%,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7.56%[18] - 华北地区营业收入为107,884,217.69元,同比增长6.73%,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4.44%[18] - 华北地区主营业务收入为69,980,713.1元,同比增长4.32%[24] - 华东地区主营业务收入为69,874,223.25元,同比下降0.15%[24] - 华南地区主营业务收入为27,072,923.87元,同比增长11.19%[24] 资产与负债 - 公司总资产为28.88亿元,同比下降6.7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79亿元,同比下降0.25%[8]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28,879,453.37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4.25%[25]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09,329,484.22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0.55%[25] - 存货期末余额为624,759,707.76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39%[25]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货币资金为128,879,453.37元,较年初的269,569,857.22元减少了52.2%[97]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70,320,028.93元,较年初的195,221,477.18元减少了12.8%[97]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为209,329,484.22元,较年初的241,487,290.01元减少了13.3%[97]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存货为624,759,707.76元,较年初的626,781,902.89元减少了0.3%[98]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固定资产为1,230,745,239.94元,较年初的1,182,248,953.78元增加了4.1%[98]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在建工程为195,176,387.48元,较年初的269,633,167.88元减少了27.6%[98]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短期借款为257,600,000.00元,较年初的318,600,000.00元减少了19.1%[98]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应付账款为166,635,175.53元,较年初的219,079,349.35元减少了23.9%[99]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合同负债为37,837,653.00元,较年初的2,859,669.63元增加了1223.1%[99]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流动负债合计为752,308,075.42元,较年初的951,380,582.59元减少了20.9%[99]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756,489,910.20元,同比下降27.89%[101]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406,155,278.26元,同比下降15.17%[101] - 负债合计为477,902,772.67元,同比下降51.14%[102]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84,742,415.79元,同比下降2.53%[102] 投资与筹资 - 报告期投资额为34,559,244.74元,同比下降64.99%[27] - 募集资金余额为19,790.80万元,其中17,000.00万元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29] - 数据中心项目累计投入113,982.36万元,投资进度为94.98%[30] - 归还债务项目累计投入69,390万元,投资进度为100.00%[30] - 公司出售西安菲普特建筑工机器设备,交易价格为1,098.44万元,增加公司收益[34] - 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82] -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设立全资子公司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并将公司造纸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含公司所持有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40%的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星河科技[83] -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83] 子公司与关联交易 - 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10,411,692.52元,净利润为27,770,292.13元[35] - 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2,683,838.72元,净利润为4,822,972.79元[35] - 北京誉成云创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2,868.89元,净利润为-1,365,729.30元[36] - 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12,434,120.06元,净利润为9,932,469.33元[36] - 公司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699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31.61%[67] - 公司与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08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00%[67] - 公司与中纸宏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5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3.88%[67] - 公司与中冶美利西部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0.61%[68] - 公司与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19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0.90%[68] - 公司与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2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0.53%[68] - 公司与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1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00%[68] - 公司与中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65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9.58%[68] - 公司与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9.27%[68] - 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23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46.50%[68] - 公司托管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83.37%股权、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60%股权及中冶美利特种纸有限公司100%股权,托管管理费用可覆盖管理成本,有利于提高经营收入[76] - 公司与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托管协议于2023年6月30日终止,不再负责管理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和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的股权[76] - 公司与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签署《资产代管协议》,代管其生产场区内的资产,并获得九抄车间制浆段无偿使用权[76] - 公司代管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8,076,662.18元,代管期限至2025年1月1日[77] - 公司托管资产涉及金额165万元,托管收入可提高公司经营收入[77] - 公司租赁中段水车间部分资产,租赁期限15年,自2021年7月1日至2036年7月1日[78] - 公司无偿租赁中冶纸业二十万亩速生林基地使用权,租赁期限30年,自2004年8月16日至2034年8月15日[79] - 公司无偿租用中冶纸业十一万亩速生林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30年[79] - 公司对子公司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1,602万元[79] - 公司对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35,000万元[80] 风险与应对措施 - 公司面临IDC行业业务风险,当地网络资源不发达,不利于热数据存储[37] - 公司面临光伏行业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的风险,可能导致无法实现预期效益[37] - 公司面临造纸行业环保风险,环保运营成本上升[37] - 公司将加快数据中心项目建设速度,提升获客能力,推动业务向云平台和云应用方向转变[38] - 公司将加强光伏电站运行管理,确保项目收益及投资回报[38] 环境保护 - 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43] - 公司遵循多项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43][44] - 公司遵循宁夏回族自治区多项地方法规和文件,如《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45] - 公司遵循技术性文件,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等[46]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废水处理量仅占系统处理能力的五分之一[50]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共计缴纳废气环保税9,745.98元[51] - 公司自备热电站烟气处理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原煤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大幅降低[51] - 公司2020年6月18日取得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5年[48]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废气排放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28.2mg/m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6.14mg/m³,烟尘排放浓度为4.58mg/m³[48]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废水排放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28.3mg/L,氨氮排放浓度为0.44mg/L[49][50] - 公司2022年12月22日在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备案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期为三年[5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持续加大废水、废气、固废处置投入,保障污染物合规处置和达标排放[51] - 公司废水氨氮、COD、总氮、流量、PH值采用在线监测仪进行监测,并实现区、市环保部门监控联网[53] - 热电站烟气烟尘、SO2、NOX采用自动在线监测仪进行监测,并实现与区、市环保部门监控联网[53] 股东与股权 - 公司股份总数保持不变,仍为695,263,035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100%[85]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3,571人[86] - 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0.86%,持有145,000,000股[87] -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1.38%,持有79,131,048股[87] - 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79%,持有40,282,985股[87] - 吉林省卓创众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46%,持有10,125,479股[87] - 中国新元资产管理公司为公司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为0.93%,持有6,500,000股[87] 诉讼与仲裁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59] - 公司诉沙源、文容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937万元[60] - 公司诉珠海美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沙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642万元[61] -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事项未结案件涉诉金额共计425.95万元[62] -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涉诉金额共计976.81万元[63] - 公司原子公司深圳市美利纸业有限公司诉四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涉诉金额共计254万元[64] - 公司原子公司宁夏美利纸业板纸有限公司诉三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涉诉讼金额共计61万元[66] 会计政策与财务报告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134] -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128] -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128]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包括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134]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134]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包括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126]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还包括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126]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还包括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126] - 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136] - 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时,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023-08-15 13:06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适用本办法。所出资企业、实际控制企业参照执行本办法。 所出资企业是指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 实际控制企业是指公司不直接持有股权,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其行为的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备忘录或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等。 订单是采购方向供货方发出的定货凭据。订单上约定标的物品种、价格、质量、 数量、履行方式、履行时间等内容,经双方达成合意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 工作,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对合同的起草、评审、签订、履行、变更、 转让、 ...
美利云: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15 13:06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3-067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6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张春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
2023-08-15 13:06
二、《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鉴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分别对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进行 了加期审计,分别出具了相关财务报表的加期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模拟实施完成后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 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该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 于保障本次交易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美利云:国元证券关于美利云控股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08-15 13:0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冶 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云"、"公司")持续督导阶段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美利云控股子公司 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成云创")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 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8,463,035 股,每股发行价格 5.14 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4,53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7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 192,830 万元。 ...
美利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核查意见
2023-08-15 13:01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拟置入标的公司报告期内 深圳证券交易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会计 师")作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会计师, 对其拟置入的标的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包括天津聚元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聚元")及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州力神)报告期内的业绩真实性进行了专项核查, 现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和业务介绍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天津聚元 | 企业名称 | 天津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 38 号 | | 法定代表人 | 贾学恒 | | 注册资本 | 1000 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22 年 5 月 11 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93MA81XWCG7T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展;合同能源管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 ...
美利云: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15 13:01
编制单位: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非经营性 |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3 年期初 | 2023 年 1-6 月占用累计 | 2023 年 1-6 月占 | 2023 年 1-6 月偿 | 2023 年 | 6 月末 | 占用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额 |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用资金的利息(如 | 还累计发生金额 | 占用资金余额 | | 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有) |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 | | | | 制人及其附属企 | | | | | | | | | | | | | 业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 | | | | | | | | |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
2023-08-15 13: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美利云"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拥有实际控制 权的公司(以下均称所出资企业)融资活动,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融 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融资仅指与金融机构开展的债务性融资,即 通过增加企业负债的方式进行的融资。 融资管理办法 债务性融资按期限分为短期债务性融资和长期债务性融资:短期 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长 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第三条 公司融资管理遵循下述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有利于突出主业,提高公司核 心竞争力; 3.分级审批,统一管理。美利云及所出资企业根据各公司章程分 级审批,由美利云统一管理及实施; 4.结构合理,降低成本。公司应对融资品种、负债结构进行评估, 在满足业务需要的基础上,及时调整融资结构,尽力降低融资成本; 5.适度负债,防范风险。公司应当对本企业负债情况进行评估, 融资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
2023-08-15 13:0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管理办法 第四条 以美利云战略发展和持续增长为目标,选择对公司发展 有促进作用、成长性好、管控能力强的子公司为担保对象,并参考其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子公司包括美利云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和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美利云及其子公司担保实行审慎化原则,严禁为无股权关系的企 业提供担保,严禁为参股企业超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原则上不得对子 公司超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第二章 担保的申请和办理 - 1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云"或"公司")的担保管理,控制和 防范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 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担保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担保 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担保,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抵押、质押等。 财务指标,对于经营业绩突出、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优先考虑给予提 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对无股权关系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