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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展能源(0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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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展能源(000809)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47
战略委员会设置 - 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职责及运作 - 研究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并提建议[6] - 投资评审小组做前期资料准备[9]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提前五天通知[11] 战略委员会决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4]
和展能源(000809) - 组织结构设置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47
组织管理 - 人力综合部是机构和岗位编制归口管理部门[4] - 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分三种形式[10] - 岗位定编遵循任务与目标等原则[9] - 控股子公司可修订制度,报公司审批、人力综合部备案后执行[13] - 人力综合部每年末对机构和岗位编制全面回顾并优化[10] - 公司总体组织架构初案由人力综合部制定,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公布[9] 业务中心职责 - 新能源业务中心负责制定开发业务战略等[17] - 混塔业务中心负责制定发展目标等[20] 部门职责 - 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规划、健全体系、制定培训计划等[22] - 财务资金部负责贯彻法规、完善制度、资金筹集等[25] - 运营管理部负责组织经营计划制定等[28] - 董秘办负责信息披露、协调投资者关系等[30] - 内部审计部负责制定手册、检查评估制度等[3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人力综合部起草、解释、修订并监督实施[14] - 本制度自总经理办公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4] 报告相关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33]
和展能源(000809) -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47
内部控制监督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控监督,授权审计委员会指导协调,内审部日常监督[4] - 内审部在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对内控持续监督检查[4] - 检查结束后一个月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报告并通报管理层[7] 内部控制评价 - 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3] - 围绕内部环境等要素对设计与运行全面评价[5] 检查内容与方式 - 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处理情况[5] - 内审部可采取谈话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5] 报告内容与激励 -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包括七项内容[8] - 鼓励员工反映问题提建议,视情况给予奖励[9] 绩效考核与处分 - 内控缺陷及问题列为部门绩效考核项目[9] - 失职造成损失将处分责任人[9]
和展能源(0008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4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 - 5名,财务总监1名[4] -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4] 履职要求 - 经理层履职应1个月内签署《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10] - 声明与承诺事项重大变化应在5个交易日内更新报送[10]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原则上每月第一个周一召开[12] - 委员包括董事长与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为主任委员[12] - 可采用现场、书面、电话等形式召开[13] - 定期会议至少提前两天通知,临时会议简便通知并留准备时间[15] - 现场会议出席委员人数不低于应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含)会议方可有效[16] - 表决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票为通过,三分之一(不含)以上“不同意”票为不通过[18] 材料与汇报 - 运营管理部会议召开2日前发送议题材料至委员[18] - 按月度向委员汇报决议执行进展[20] 其他规定 - 方案投资金额增加5%及以上等较大调整需重新提报决策流程[20] - 重要、重大临时事项发生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告[22] - 总经理应在年度董事会作《总经理工作报告》[22] - 细则与法规和章程冲突时按其规定执行[25]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5]
和展能源(000809)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47
信息披露规定 - 公司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依法披露的信息[2] - 应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5] - 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披露,保证真实准确完整[7]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13]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编制披露[13] - 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3] - 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4]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特殊情况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披露财务数据[16]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专项说明[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披露[19]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立即披露[21] - 重大事件在特定时点及时履行披露义务[21]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及时了解披露影响因素[23]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告知董事会[27] - 董秘办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定期报告原件不少于10年[33] 信息披露流程 - 财务资金部编制财务报告,董秘办填报非财务部分编制定期报告[30] - 业务部门和子公司报告重大事件,董秘办编制临时报告[30] - 信息发布董秘办制作文件,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31] - 收到监管部门文件按类型处理回复披露[31] - 宣传文件初稿交董事会秘书审核[32] 信息保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告前保密,违规赔偿[36] - 公司沟通不提供内幕信息[36] - 董事长为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其他高管和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36] - 信息难保密等情况立即披露待披露事项[37]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制度确保真实准确防泄露[38] 监督与评价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监督财务收支和制度执行[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及内控体系评价[40] 投资者关系与违规处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41] - 信息披露违规,相关责任人受处分,公司可要求赔偿[43]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参照本办法[46]
和展能源(000809) - 战略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47
战略规划 - 公司以五年规划为主,原则上每五年重新制定一次[7] - 五年规划最后一年8月前总结,8 - 10月编制下一个规划[7] - 非编制年度,下年度规划实施方案于每年四季度结合经营计划制定[7] 经营计划 - 各业务职能部门根据战略规划制定年度经营计划[10][11][16] - 年度经营计划每年四季度制定,报董事会审批后实施[10][11][16]
和展能源(0008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7][1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 提出涉及投资等提案,按规定需进行资产评估等的,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公布相关情况[13]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2]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2]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2]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列入会议的提案应逐项表决,年度股东会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24]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持有公司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4]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对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改选通过后新任董事会议结束即就任[2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9] 其他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向股东征集投票权[17] -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指定地方,授权签署的授权书等需公证并备置[19]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9]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8][40]
和展能源(0008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47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 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辽宁 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 ...
和展能源(000809)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47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辽 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 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 ...
和展能源(000809) - 证券投资内控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47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内控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 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 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从事证券投资必须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量力而 行、效益优先"的原则,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二章 证券投资权限 第四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一)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应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投资内控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还应提交股东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