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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23-12-04 09:48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61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 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23 年度及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等的影响情况, 取决于当期应收款项的实际发生情况。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情 ...
铁岭新城:独立董事关于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4 09:46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仔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准确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同时,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1 (本页无正文,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会计 估计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肖和勇 张军洲 李 哲 2023 年 12 ...
铁岭新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4 09:46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59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 11 月 28 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新增钢混塔筒生产销售业务,考虑到该项业务面对的主 要客户对象均为企业,不同于以往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涉及的土地出让金按照相关 政策原则上 1 年内必须交齐且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征收,1 年内应收账款 不存在违约可能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长期 ...
铁岭新城: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4 09:46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60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 11 月 28 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新增钢混塔筒生产销售业务,考虑到该项业务面对的主 要客户对象均为企业,不同于以往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涉及的土地出让金按照相关 政策原则上 1 年内必须交齐且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征收,1 年内应收账款 不存在违约可能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 ...
铁岭新城:关于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08 09:51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 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
铁岭新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08 09:49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58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8 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8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8 日 9:15 至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 11 号金鹰大厦 8 楼会议室。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 ...
铁岭新城(000809)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7 16:00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38,437,059.75元,同比增长72.70%,主要是新增新能源业务收入所致[8] - 公司2023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780,126.56元,同比减亏9.04%[5] - 公司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3,843.71万元,同比增长72.6%[14] - 公司2023年1-9月营业成本为4,211.76万元,同比增长38.1%[14] - 公司2023年1-9月管理费用为2,686.74万元,同比增长25.6%[14] - 公司2023年1-9月财务费用为5,239.94万元,同比下降16.8%[14] - 公司2023年1-9月信用减值损失为158.92万元,同比增加5.6%[14] - 公司2023年1-9月营业利润为-8,528.29万元,同比亏损减少7.4%[14]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净亏损8,531.28万元[15]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为322,026,439.05元,较年初增加599.90%,主要是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收款所致[8] - 公司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为45,464,776.04元,较年初增加116.56%,主要是本报告期内产品销售尚未回款所致[8] - 公司2023年9月30日其他应付款余额为83,727,259.22元,较年初增加62.65%,主要是本期从其他企业拆借资金所致[8] - 公司2023年9月30日应付债券余额为0元,较年初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末债券余额转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所致[8] 现金流情况 - 公司2023年1-9月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600,000,000.00元,主要是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收款所致[8] - 公司2023年1-9月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311,540,000.00元,同比增加231.43%,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兑付到期的"20铁岭01"公司债所致[8]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4.03万元[16]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937.41万元[16]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941.79万元[17] - 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2,202.64万元[17] 股东变动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00%,为第一大股东[9] - 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持有206,197,823股,为第一大无限售条件股东[9] - 公司原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25%股份转让给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11] -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11] 重大事项 - 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两个风电项目混凝土塔筒环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款分别为6,100万元和5,300万元[11] - 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23.3144%股权,转让价格为6亿元[11] 其他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17]
铁岭新城: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7 08:05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56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20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 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 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 ...
铁岭新城: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7 08:05
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55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20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 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 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 ...
铁岭新城:业务专项激励管理制度(2023年10月制订)
2023-10-22 08:20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专项激励管理制度 业务专项激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激励对象是指符合下述要求的人员: (一)公司董事长、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认定的业 务中心的开发、销售、研发及交付等骨干人员。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支撑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实现和业务目标达成,激发效率,建立、健全公司业务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公司薪酬分配体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正、有效、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的原则;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奖励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的原则。 第二章 激励对象范围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考核年度内有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 (二)考核年度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 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