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00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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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控电力(000767) - 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2025-08-28 12:00
业务内容 - 金融衍生业务包括外汇买卖、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等[2] - 公司期货交易限于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外债远期互换等[16] 业务风险 - 金融衍生业务相关主要风险包括未经审核等六种[3] 内控原则 - 金融衍生业务内部控制规范遵循合法性等六项原则[6] 职责分工 - 董事会负责金融衍生业务决策,审计委员会制定风险管理政策[9] - 资本运营部负责筹划等,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方案实施[9] -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风控部负责评价和监督,识别并补救内控缺陷[9] 管理措施 - 建立规范制度完善决策与监督管理体系[12] - 建立风险评估程序,根据结果采取风险管理策略[13] - 制定交易控制措施,包括制定业务计划等[14] - 从事业务加强财务监督和检查,规定资金规模等[14] - 公司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子公司未经授权不得从事[15] - 禁止公司以个人名义开展金融衍生业务[15] - 外债管理及期货交易数量应与实际经营所需数量相适应[16] - 未经批准,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境内外期货交易[16] - 董事会确定衍生品交易风险限额和参数[16] 人员要求 - 从事金融衍生业务人员应具备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16] 监督管理 - 公司对商品、金融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实行监督管理[17] - 公司制定交易风险处置、危机处理办法[17]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晋控电力(00076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
2025-08-28 12:00
信息管理 - 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资本运营部负责日常备案[2] - 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信息需经资本运营部审核[4] 保密规定 - 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信息买卖证券[7] 违规处理 - 公司报告期内违规应在披露年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备案[4] - 外部信息使用人泄密公司应第一时间备案[5] 年报报送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信息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内容限于业绩快报[7] 办法说明 - 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等规定执行[9]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和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10]
晋控电力(00076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8 12:00
募集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专户数量不超募投项目个数[4]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4] 募集资金使用 - 专户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专户总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5] - 年度实际使用与前次披露当年预计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8] - 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应对项目重新论证[8]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需董事会审议等[9]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需董事会审议等[10]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需董事会审议等[11] - 应妥善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1]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计划并投入[12] 资金支出审批 - 涉及募集资金支出,须主管部门提计划,经审核报总经理批准[7] 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等视为用途变更[14] - 变更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15] - 拟变更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两个交易日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5] - 拟将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实施,公司应控股[16] - 变更投向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16] 项目转让或置换 - 转让或置换三年内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两交易日公告并股东会审议[1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披露[17]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8]
晋控电力(0007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12:00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等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资本运营部负责日常管理[2] - 审计委员会负责检查、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实施情况[3] - 资本运营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不得擅自泄露内幕信息[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利用信息买卖证券[3] 报备要求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9]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十类事项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1] - 完整知情人档案送达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2]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5] 自查与处理 - 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5]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两个交易日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5] 保密措施 - 全体董事及知情人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7]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人员和知情人不得泄露财务数据[17] - 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启动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18] - 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30] - 提供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明确保密义务及责任[33] - 向相关单位发送保密提示函[37] - 接收材料单位和人员作为知情人登记备案[38] 违规处理 - 内部知情人违反制度视情节处罚[21][22] - 非内部知情人违反制度提请监管处罚并保留追责权利[22] - 知情人违反保密协议视情节处罚,涉犯罪移送司法[34] 其他规定 - 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制度,一事一记[27] - 知情人传递信息需接收方签保密协议并告知公司[31] - 保密不当致信息泄露相关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补救[37]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涉及人员签名确认[41]
晋控电力(00076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8-28 12:00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促进公司诚 信、自律、规范运作,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 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 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 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意义在于通过良好、有效 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得以提高股东价值,获得投资者的 广泛认同,规范资本市场和公司运作,同时也为公司创造 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提高公司的融资 ...
晋控电力(000767) - 接待和推广工作管理办法
2025-08-28 12:00
接待推广原则 - 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遵循六项原则[4][5] 工作安排 - 董事会秘书为接待推广负责人,资本运营部为职能部门[7] 活动时间 - 定期报告披露前15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0] - 举办说明会等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发通知[10] - 可在年报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报说明会[11] 信息管理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签承诺书并核查文件[12][13] - 实施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21] - 商务谈判提供未公开信息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22] 应急与登记 - 信息交流泄漏立即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4] - 接待推广活动建立备查登记制度[15]
晋控电力(00076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8 12:00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1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 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 ...
晋控电力(000767)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2:00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 续期的信息披露。 本制度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 务融资工具"),是指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 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会 员,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内,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的非金融企业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债务融资工具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银 ...
晋控电力(000767) -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新增】
2025-08-28 12:00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可持 续发展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可持续发展(ESG)管理,是指公 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 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等方面的责任和 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 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 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 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 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可持续 ...
晋控电力(000767) - 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2:00
信息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年报[4] - 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本年度中报[4] - 债券本息兑付日前至少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兑付事项[7]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放弃债权等致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6]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6] - 新增借款、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6]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11] - 资本运营部为日常管理部门[12] 信息披露流程 - 各部门提供资料,财务部审查,资本运营部披露[4] - 未公开信息启动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9] - 对外发布经多部门审核、审批及报送[10] 人员职责 - 董事等对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4] - 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书面意见[4] - 子分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负责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