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集团(00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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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百集团的监管函
2023-12-20 10:41
事件时间 - 2023年7月22日发现财务人员职务侵占并报案[1] - 2023年10月13日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1] 资金情况 - 财务人员邵某某侵占资金约2.19亿元[1] 违规情况 - 公司未及时披露事项,违反深交所规定[1]
中百集团:关于子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资金的公告
2023-12-19 13:56
事件时间线 - 2023年7月22日发现财务人员职务侵占嫌疑并报案[2] - 2023年10月13日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到案[2] 财务影响 - 侵占资金约2.19亿元,预计其他应收款原值和应付账款各增加约2.19亿元[5] - 初步预估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约2.1亿元[5] - 减少2023年利润总额约0.5亿元,调减以前年度利润总额累计约1.6亿元[5] 应对措施 - 组织50名财务骨干对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3] - 专项检查发现的流程问题已整改[4]
中百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1-14 11:49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鄂瑞天律非诉字[2023]第 0660 号 致: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见证律师出席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及《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 必需的材料,公司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 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
中百集团:独立董事制度
2023-11-14 11:49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8] - 连续任职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8] - 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3] 提名与解除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0] - 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补选与职权行使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部分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委员会要求 - 在薪酬、审计、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20] -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20]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公司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享有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提供履职所需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25]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报告[26]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6]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9]
中百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4 11:49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2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01,602,06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4.28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31,537,2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99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3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 ...
中百集团(000759)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7 16:00
财务表现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8.75亿元,同比下降3.2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3亿元,同比增长27.6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元[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4元,同比增长28.21%[4] - 总资产为1214.05亿元,同比下降3.46%[4] - 中百控股集团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利润为-2,465,182.45元[17] - 净利润为-40,579,026.62元,较上期减少112,161,004.92元[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67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064元[18] 股东情况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最高,为20.07%[9] 投资情况 - 公司通过投资建设江夏现代工业园二期,以满足湖北省内中百仓储所有大件货物的整件仓储及转运需求[11] 资产状况 -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流动资产合计为3,985,224,121.93元,较年初有所增长[13] - 公司持有的固定资产为4,309,967,136.13元,较年初略有下降[14] 资金流动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6,912,513,324.86元,较上期有所减少[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1,743,075.40元[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6,173,703.47元[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9,966,103.49元[20]
中百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7 11:01
会议情况 - 中百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通讯表决召开,10名董事全部参会[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1] - 审议通过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议案[1] - 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 - 审议通过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
中百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7 10:58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1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 ...
中百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7 11:1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通讯表决召开[1] - 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邮件发出[1] - 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1]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 -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回购注销 - 同意对6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4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 -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规定,不影响业绩、激励计划,不损害利益[2]
中百集团: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27 11:11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88 号卓尔国际中心 20-21F(430022) 电子信箱:dewell@dewellcn.com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2023)得伟君尚字第 0253-5 号 致: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百集团"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激励计 划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之相关事项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百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相 关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