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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0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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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00075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管理与报备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11] - 出现重大事项需报备《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2]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材料备案[15] - 股价异动后三日内自查并报备买卖股票情况[14] 追责 - 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浩物股份(00075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稳定投资者基础等[3]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5]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官网等多种形式[6] 特殊情形与要求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7] 人员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主管[11] - 董事会办公室承办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多项职责[11] 档案与记录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7] - 公司应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16] 信息管理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需做好记录并妥善存档相关文件资料[16]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后要复核是否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16] - 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非重大信息应立即公告[16] - 公司对非正式公告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9] 内部机制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9] 人员限制 - 未经授权公司人员不得在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或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19] 投诉处理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并完善处理机制[1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2]
浩物股份(000757) - 《筹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筹资方式 - 公司筹资方式包括借款、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2] 审批流程 - 借款计划与余额之和超净资产50%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长批准[4] - 发行公司债券或股票由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4] - 权益性融资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按要求披露[4] 资金管理 - 财务部年末与银行核对账务并核对征信报告[8] - 改变资金用途或预算需获相应批准[8] 监督检查 - 权益性和债券筹资由审计委员会监督[11] - 一般债务性筹资由审计风控部监督[11] - 监督检查涵盖岗位设置等多方面[1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4]
浩物股份(00075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天通知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其他 - 下设非经常性工作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浩物股份(000757) -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征集投票权主体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投票权,部分情形不得公开征集[4] 征集流程与时间 - 征集人启动公开征集,召集人2个交易日内披露征集公告[8] - 股东证明材料出具与提交备查文件间隔不超2个交易日[11] - 征集人代行使表决权应在股东会召开2日前提交材料[12] 征集方式与规定 - 征集投票权应无偿,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5] - 董事会名义征集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5] 信息披露与档案 - 征集人通过指定渠道披露征集文件,其他媒体有要求[7] - 相关方建立征集活动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8]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5]
浩物股份(00075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 1 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任职与解聘 - 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4]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出现规定情形,董事会 1 个月内终止聘任[11] 职责代行与聘任期限 - 空缺超 3 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 个月内完成聘任[5] 其他规定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报送资料[11] - 签订保密协议,解聘做好交接并接受审查[12][13] - 细则与法规不一致以法规为准,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修订[15]
浩物股份(00075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13] - 半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编制[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信息披露范围与要求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2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0]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20] 信息披露流程与职责 -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交所并在指定媒体发布[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及对外公布事宜[36] 暂缓与豁免披露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等[46]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6][47] 差错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人员[52]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54]
浩物股份(000757) - 《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财务报告编制 - 年度结账日为12月31日,半、季、月度为各阶段最后一天[7] - 编制年报前需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8] - 关注重大事项影响并确定会计处理,重大估计事项需审批[9] - 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格式和内容编制,不得漏报取舍[12] - 检查报表勾稽关系,附注按规定顺序披露[12] - 合并时确定范围、收集审核报告、制定核对表,分录遵循准则且复核[14] - 终止营业按要求编制报告[14] 报告编制流程 - 财务部调度协调、指导分、子公司编制,定期传达披露要求[4] - 分、子公司编制人员结账后编制报表,经审核报送书面和电子版[5] 岗位责任与披露 - 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编制、披露和审核分离制约[3] - 年度报告在4个月内、半年度报告在2个月内报送披露[17] 财务分析 - 财务分析评价在当季报表出来次月15天内完成[21] -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分析,审核后上报[20] - 采用比较、因素和比率分析法分析预算和公司能力[21] 审计与考核 - 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19] - 审计委员会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表决后提交董事会[17] - 审计风控部事后评估评价并汇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23] - 建立考核体系提高报告质量[2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后执行[25]
浩物股份(000757)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内部控制目标 - 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包括遵守法规、提高效益、保障资产安全、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2] 内部控制内容 - 公司内部控制涵盖环境、业务、会计系统等多方面内容[5] 内部控制活动 -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应涵盖销售收款、采购付款等所有营运环节[6] 子公司管理控制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制度、督导计划、要求报告等[9] 关联交易控制 - 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12] - 公司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13] - 公司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更新,发生关联交易需履行审批报告义务[13] - 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3]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13]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还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4] - 公司关联交易应签署书面协议明确权责[15] 对外担保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计算执行深交所相关规定[17]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3] - 公司审计风控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3]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3] 重大投资审批 - 公司重大投资审批按《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2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30] - 公司建立并完善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30] - 公司需做好信息流转保密工作,若信息泄漏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对外披露[31] - 公司应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31] - 董事会秘书需分析判断内部重大信息,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31] - 董事会办公室跟踪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并按规定披露[31] 内部控制检查 - 审计风控部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并提改进建议[33] - 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计划[33] - 审计风控部检查监督内控运行情况并形成内部审计报告[33] 内部控制评价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3] -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34]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注会意见[35]
浩物股份(00075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担保管理 - 公司对担保事项统一管理,非经批准无人有权签对外担保文件[2] - 为关联方担保应采取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方需有承担能力[2] 担保审批 - 不符条件但风险小的申请担保人,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可担保[5] - 董事会审议前应核查被担保人状况,资料不明朗董事可拒签决议[7] - 特定情形申请担保人,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0] - 反担保资产价值不得低于担保金额,特定财产不得用于反担保[11] - 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需股东会审议[13] - 一年担保超总资产30%,股东会需经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4] 担保跟踪 - 被担保人履约或重大事项需按规定时间通知公司[20] - 财务部应跟踪债务偿还情况并分析风险报告负责人[21] - 被担保人逾期未还款,公司应披露信息并启动追偿程序[23]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是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办公室承办工作[25] - 对外担保需在指定媒体披露相关信息[25][26] - 担保信息知情者范围应最小化,知悉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6] 责任追究 - 董事会视情况决定对过错责任人处分[28] - 擅自越权签合同、无视风险担保、怠于履职造成损失应担责[28] 办法实施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属董事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