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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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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3月20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修订)
2024-03-21 12:44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 20 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 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 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 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实施的,相应的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司应审慎选择资信良好、服务周到、汇路畅通的商业 银行 ...
浙江震元: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袁建伟
2024-03-21 12:44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2023年4月17日当选[1] - 参加董事会等会议共16次[1] - 审查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文件[3] 未来展望 - 加强对公司关注研究及与各方沟通合作[5]
浙江震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21 12:44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 ...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20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修订)
2024-03-21 12:44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 20 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水平,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委员组成,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 员中任命。其中独立董事委员 2 名,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会计 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 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本 工作细则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指定独立董事中的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 会 ...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4-03-21 12:44
会议决策 - 2024年3月20日召开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2]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 委员会规定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独董[3] 权限与流程 -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等权限,重大项目需专家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3] - 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4-02-28 12:18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1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2024-02-28 12:18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Xi{\bf{\sigma}}=\Xi{\bf{\sigma}}=\Xi{\bf{\sigma}}=\Xi{\bf{\sigma}}$$ 股票简称:浙江震元 证券代码:000705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ZHENYUAN SHARE CO.,LTD)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延安东路 558 号)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 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作的任 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公司所发行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1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发行人声明 ...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8 12:18
发行股票相关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含控股股东震元健康集团,认购比例24.93%-46.46%[6][24]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8] - 发行数量不超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100,236,985股[11] - 控股股东认购股票限售期18个月,其他发行对象认购股票限售期6个月[12]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80,000.00万元[14] 募集资金投向 - 浙江震元生物科技项目投资58,704.37万元,拟用募集资金37,500.00万元[15] - 浙江震元制药项目投资48,120.78万元,拟用募集资金27,500.00万元[1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15,000.0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15] 其他决议 -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19] - 公司拟制定《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9] - 公司审议通过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30] -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1][34]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关于最近五年内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2024-02-28 12:18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内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 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05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2 月 28 日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 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不涉及整改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