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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能源(00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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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能源: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4-09-24 10:57
公司基本信息 - 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2018年2月设立,2020年新股东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加入[59][60] - 委托人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人民币,被评估单位新华印务注册资本为5490.2万元人民币[18][20] 股权结构 - 2018年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428万元占比51%,天津新华二印刷和天津金彩美术印刷各认缴686万元各占比24.5%[20] - 2019年9月转股后,天津滨海能源认缴1428万元占比51%,另两家各认缴686万元各占比24.5%[20] - 2020年2月增资后,天津滨海能源占比26.01%,另两家各占比12.495%,北京盛通占比49%[21] 业绩数据 - 2021 - 2024年1 - 4月营业收入分别为7000.21、7522.53、9956.90、4350.32(单位未提及)[61] - 2021 - 2024年1 - 4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627.47、7202.52、9558.70、3288.22(单位未提及)[61] - 2021 - 2024年1 - 4月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56%、5.33%、2.72%、0.23% [61] - 2021 - 2024年1 - 4月股东订单收入分别为5454.47、4825.76、5544.46、1965.90(单位未提及),占比分别为82.30%、67.00%、58.00%、59.79% [61] - 2021 - 2024年1 - 4月市场订单收入分别为306.61、900.80、2222.65、785.77(单位未提及),占比分别为4.63%、12.51%、23.25%、23.90% [61] - 2021 - 2024年1 - 4月营业利润分别为225.18、17.28、 - 130.51、 - 386.21(单位未提及)[61] - 2021 - 2024年1 - 4月营业成本分别为6060.26、6818.62、9298.51、4267.48(单位未提及)[61] - 2021 - 2024年1 - 4月税、费合计分别为721.23、678.09、722.69、316.97(单位未提及)[61] 资产数据 - 2024年4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103042226.88元,非流动资产合计41990987.65元[33] - 存货账面余额13156311.29元,计提跌价准备1529517.03元,账面价值11626794.26元[42] - 机器设备共91项,基准日账面原值49398205.64元,账面净值35996438.94元[42] - 电子设备及家具共65项,基准日账面原值1283825.29元,账面净值570740.04元[42] 设备评估价值 - 海德堡速霸五色平张纸胶印机组评估价值735.1575万元[12] - 无轴传动书刊轮转机(4 + 4色)(YP787 - FC546)评估价值387.233万元[12] - 无轴传动书刊轮转机(4 + 4色)(YP787 - FC546)另一台评估价值407.349万元[12] - 无轴传动书刊轮转机(4 + 4色)(YP890 - FC625)评估价值387.233万元[12] - 胶订联动生产线评估价值446.503万元[12] - 自动勒口机价值34.264万元,中成堆积机价值5.921万元,卷筒纸商用书刊印刷机组价值114.35万元等[14] 评估相关 - 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4月30日,评估结论有效期至2025年3月29日[8][9] - 本次评估不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采用资产基础法[62][63] - 资产账面价值14,503.32万元,评估值14,567.83万元,增值64.51万元,增值率0.44%[91] - 负债账面价值9,488.02万元,评估值9,488.02万元,无增减值变化[91] - 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5,015.30万元,评估值5,079.81万元,增值64.51万元,增值率1.29%[91] 授信与担保 - 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天津分行授信金额1500万元,期限自2024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7日[11] - 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以自有设备为703.89万元借款本金提供抵押担保[11] 租赁情况 - 新华印务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面积为18031.21㎡,租赁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15] 市场与订单趋势 - 2021年通过北京盛通接到的订单量是其他年份两倍有余,后两年订单量腰斩[62] - 出版社教材类订单量逐渐下降,未来大概率继续缩减[62] - 市场订单量逐年上升,但缺乏持续性,毛利空间有限[62] - 其他业务每年约有300多万收入净额,可弥补主营业务亏损[62] 股权交易 - 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26.01%股权[30] - 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拟受让天津滨海能源持有的天津新华印务26.01%股权[48]
滨海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4 10:57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8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英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出售子公司新华印务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同意以 1,321.26 万元将持有的天津新华印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印务")全部股权(持股比例为 26.01%)转让给股东天津 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过去十二月内曾为公司持股 5%股东,因此本议案构成 ...
滨海能源: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09-24 10:57
财务数据对比 - 2024年4月30日货币资金4,382,371.70元,较2023年末减少[13] - 2024年4月30日应收账款86,576,527.15元,较2023年末增加[13] - 2024年4月30日存货11,626,794.26元,较2023年末减少[13] - 2024年4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103,042,226.88元,较2023年末增加[13] - 2024年4月30日固定资产36,567,178.98元,较2023年末增加[13] - 2024年4月30日无形资产4,888.59元,较2023年末减少[13] - 2024年4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41,990,987.65元,较2023年末增加[13] - 2024年4月30日资产总计145,033,214.53元,较2023年末增加[13] - 2024年4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94,880,217.01元,较2023年末增长25.42%[16] - 2024年4月30日负债合计94,880,217.01元,较2023年末增长25.42%[16] - 2024年4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50,152,997.52元,较2023年末下降11.19%[16] - 2024年4月30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45,033,214.53元,较2023年末增长9.77%[16] 经营业绩 - 2024年1 - 4月营业收入35,421,689.35元,2023年度为99,568,970.73元[19] - 2024年1 - 4月营业成本37,029,913.73元,2023年度为92,985,061.29元[19] - 2024年1 - 4月营业利润为 - 8,406,968.50元,2023年度为 - 1,305,095.87元[19] - 2024年1 - 4月利润总额为 - 8,418,630.90元,2023年度为 - 1,285,095.87元[19] - 2024年1 - 4月净利润为 - 6,317,162.95元,2023年度为 - 937,920.02元[19] - 2024年1 - 4月综合收益总额为 - 6,317,162.95元,2023年度为 - 937,920.02元[19] 现金流情况 - 2024年1 - 4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1,006,512.74元,2023年度为130,237,110.27元[22] - 2024年1 - 4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1,094,826.98元,2023年度为131,078,666.83元[22] - 2024年1 - 4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9,935,361.81元,2023年度为131,778,898.26元[22] - 2024年1 - 4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8,840,534.83元,2023年度为 - 700,231.43元[22] - 2024年1 - 4月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046,356.00元,2023年度为5,979,396.08元[22] - 2024年1 - 4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046,356.00元,2023年度为 - 5,979,396.08元[22] - 2024年1 - 4月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39,027.78元,2023年度为14,474,027.79元[22] - 2024年1 - 4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39,027.78元,2023年度为10,525,972.21元[22] 其他财务要点 - 公司注册资本为54,902,000元[33] -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40] - 金融资产和负债有不同初始确认分类及计量方式[44][45] - 不同账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不同[59][60] -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等,按加权平均法计价[62][63] - 房屋及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不同[79] - 软件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直线法摊销[86] - 研究阶段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满足条件确认为无形资产[89] - 公司按当地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等[95] - 公司在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01] - 增值税税率为1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企业所得税税率25%[127][128]
滨海能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09-12 11:31
融资进展 - 公司2024年8月27日收到深交所受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通知[2] - 公司会同中介更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2] - 本次发行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3]
滨海能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4-09-12 11: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2,147,539元人民币[1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22,147,539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0.19%,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99.81%[1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占比48.08%[16] 财务数据 - 2024年1 - 6月营业收入为24444.67万元,2023年度为34389.38万元[22] - 2024年1 - 6月净利润为 - 215.48万元,2023年度为 - 3740.47万元[22] - 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计为125369.21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83780.10万元[22] - 2024年6月30日负债合计为102047.54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60322.37万元[22] - 202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81.40%,2023年12月31日为72.00%[23] - 2024年1 - 6月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58%,2023年度为3.23%[23] - 2024年1 - 6月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0.37元/股,2023年度为 - 0.09元/股[23] 发行股票相关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于2024年5月27日经内核委员表决通过[29] - 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并出具发行保荐书[32] - 发行相关事宜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6] - 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37][38] - 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元[39][40] - 发行对象为旭阳控股,以现金认购[42] - 发行价格为7.04元/股[43]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914.56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6,640,000股[45] - 控股股东旭阳控股发行前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股份3年内不得转让[47]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权比例共同享有[48]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0] - 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51] 业务发展 - 2023年公司进入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行业[88] - 恒胜新能源石墨化产能达到5万吨/年[91] - 旭阳控股于2023年5月收购翔福新能源100.00%股权[91] - 2023年公司完成对翔福新能源收购后,建设多个负极材料项目,已建成1.8万吨/年负极材料石墨化产线[123] - 公司出版印刷业务由新华印务开展,与天津各大出版社保持良好合作关系[126] - 2023年3月公司出售包装印刷经营主体海顺印业全部股权[129] 人员相关 - 平安证券授权谭杰伦和郑兵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138] - 谭杰伦和郑兵最近5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等条件[138] - 最近3年谭杰伦曾担任泰嘉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郑兵未曾担任[139]
滨海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4-09-12 11:0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 Binhai Energy & Development Co.,Ltd (住所:天津开发区第十一大街 27 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二〇二四年九月 股票简称:滨海能源 股票代码:00069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 ...
滨海能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4-09-12 11:0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四年九月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接 受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能源"、"发行人""公司") 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 指定谭杰伦先生、郑兵先生担任本次发行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本保荐机构及 保荐代表人特做出如下承诺: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 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3-3-1 | 声 ...
滨海能源: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2 11:05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6 号院(旭阳科技大厦)东 1 号楼 8 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15: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 ...
滨海能源: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4-09-12 11:05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滨海能源"或"公司")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以下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已出 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称"《律师工作报告》")及《北京市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首份法律意见书》")。 鉴于发行人原申报材料中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 现发行人聘请的立信会计师已对发行人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 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2024]第 ZB11148 号),就发行人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期间(以下称"最新期间")发生的、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重大法律事项的变动情况,本所现谨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称 ...
滨海能源:关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2 11:05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1 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同 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必需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之法律 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谨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5:00 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6 号院(旭阳科技大厦)东 1 号楼 8 层东侧第二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