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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00069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5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 1 页 共 23 页 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 提高内部控制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 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 以及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并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委员会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 任委员(即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应当为会 ...
宝新能源(0006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5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会运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宝 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非常设性的权力机构,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 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及《公司 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应 ...
宝新能源(000690)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5
第二章 分红政策与股东回报规划 第三条 公司分红政策为: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 红机制,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分红坚持现金为主、形式多样、合理回报、可 持续发展的原则。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二)公司股利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法律法规 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三)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四)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 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可以现金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的方式分配股利; 第 1 页 共 5 页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 ...
宝新能源(00069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10-28 12:45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以特别决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 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 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 二、修订内容 1.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第 1 页 共 86 页 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股东大 会 ...
宝新能源(000690)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5
财务组织与制度 -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6] - 总部及子公司设财务部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7] - 财务部门完善岗位设置,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10] - 公司统一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估计[12] 预算管理 - 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依据[17] - 财务预算编制实行统一组织、逐级落实原则,经批准后执行[17] - 预算执行中重大偏离,履行决策程序后可调整预算[19] 资金管理 - 资金筹集可通过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方式,按需进行[21] - 资金实行统一调控、分级管理,年末做下年度资金预算并严格执行[27] - 资金支付按权限和程序审批,依据有效合同和凭据,杜绝白条[23] 投资与资产管理 - 投资需符合法规、政策和公司战略,对项目充分论证、评审和后评估[28] - 资产由各部门分类管理,财务核算并监督,应收款设台账催收[31] - 固定资产购置按预算执行,每年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32] 利润分配与负债管理 - 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先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按需提任意盈余公积金,再分配剩余利润[39] - 适度控制负债规模,举债经审批,严格控制对外担保规模[35] 会计档案管理 - 会计档案包括凭证、账簿、报表等,月度结账后装订归档[41] - 年度终了将全年会计报表整理装订成册并加封面[42] - 会计档案一年移交一次公司档案室,移交时填写移交表并签字确认[42] - 借阅会计档案需填写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等审批通过[42] -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按规定销毁[42]
宝新能源(0006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5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3]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4] - 近三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 须经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由董事会聘任并备案[6] 董事会秘书管理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正式聘任[10] - 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7] - 不能履职超半个月指定代行人员并备案[9] - 保证其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培训[9] 董事会秘书职责 - 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查阅相关资料[12] - 督促遵守信息披露规定并办理披露工作[15] - 筹备并参加相关会议,保管会议文件等资料[16] - 对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程序进行合规性审查[15] - 组织协调内幕信息管理,防范泄露和交易[16] - 管理董事、高管持股及变动信息[18] - 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沟通畅通[18] - 参与媒体公共关系管理,维护公众形象[18] - 组织协调证券业务知识培训,督促参加培训[19]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筹划融资等事宜[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宝新能源(00069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5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 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 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 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 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3.对于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4.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
宝新能源(0006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5
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进行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4] - 董事、高管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减持规定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5] - 董事、高管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6] 信息披露 - 董事、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7] - 新任董事、高管应在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7]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8]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9]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2]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12]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2] - 发现违法违规应及时向证监会、交易所报告[12]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内”“以上”含本数[12]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2] - 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3]
宝新能源(0006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5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紧急情况经同意不受限[4] - 会议通知送达方式有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等[9] 提案提交 - 拟提交提案需在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董事会秘书[4] 出席规定 - 一名董事代出席会议的董事不得超过两名[8] - 会议应由过半数董事出席,关联交易由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0][16] 决议规则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组织会议和处理日常事务[3]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等通讯方式[10] - 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每董事一票表决权[15]
宝新能源(00069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任期与履职要求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履职保障与监督 - 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24] - 财务部门应提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材料[24] - 独立董事履职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8] 其他规定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19] - 专门会议召集方式[20] - 年度述职报告披露时间[24]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津贴标准制定与审议[30] - 制度解释与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