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能(0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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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5-14 11:54
议事规则修订 - 议事规则修订内容于2024年5月14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7][8] 会议通知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1]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规定时间[14] 投票相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8] -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所得选票超过参加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二分之一且候选人数符合要求时当选[19] - 若两轮选举未达法定或章程规定最低董事(或监事)人数,原董事会应在十五天内再次召集股东大会[1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0] 计票与决议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1] - 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1]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相关信息及表决结果等[21]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1] 会议记录 -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4] 方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25] 人员就任 - 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通过,新任董事、监事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23] 提案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提案,应对候选人逐个表决[23]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
顺发恒业: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4 11:5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4月19日决定于5月14日14点30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4] - 2024年4月23日董事会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5] - 股东大会于5月14日在杭州市萧山区召开[5] 参会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1,587,353,064股,占比67.83655%[8] - 现场参会4名,代表股份1,493,483,280股,占比63.82496%[8] - 网络投票15名,代表股份93,869,784股,占比4.01159%[8] 议案表决结果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等多项议案同意占比超99.999%[11][12][13][16][20][24][25][27] -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占比99.6422%[18] - 《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占比98.040%[22][23] - 《关于修订<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议案同意占比超99.995%[28][29]
顺发恒业:公司章程(2024年5月)
2024-05-14 11:5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10月29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95279084元,股份总数为2395279084股,均为普通股[8][14][15] 股份转让与交易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章程修订与决策 - 本次章程修订于2024年5月14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7]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2]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1]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3]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5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5]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58] -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所得选票超过参加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二分之一且候选人数符合要求时当选[59]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6]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7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以上但不满50%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批[76] - “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事项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7] - 董事会对单个项目涉及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对外担保有独立处置权[78] - 涉及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单项对外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78] - 公司单笔对外捐赠金额不超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超100万元且不超500万元由董事长审批,超500万元且不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超1000万元由股东大会审批[7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票选举产生和罢免[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0] - 董事会会议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3] 管理层任期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得超过6年[66]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5]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9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4]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4] -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3日前送达全体监事[94]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9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9]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0]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且超5000万元[102]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不得增发新股等[10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02]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4]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6]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6][11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可存续[120][122] - 公司因部分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0]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21]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7]
顺发恒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14 11:54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修订内容于2024年5月14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3]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亲自参加,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9] - 各项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15天送交董事会秘书室[10] -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以上但不满50%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审批[5] - “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事项按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较高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对外担保 - 董事会对单个项目涉及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对外担保有独立处置权,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签署通过[7] - 涉及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单项对外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7] 对外捐赠 - 公司单笔对外捐赠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超100万元且不超500万元由董事长审批[7] - 公司单笔对外捐赠金额超500万元且不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超1000万元由股东大会审批[7] - 会计年度内对外捐赠累计金额超500万元,该笔及后续捐赠由董事会审批;超1000万元,该笔及后续捐赠由股东大会审批[7] 独立董事职权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中前三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关联董事表决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期十年[15]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二日内对决议进行公告[15] - 公司公告在披露前需送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和审查[15] - 公司披露信息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15]
顺发恒业(000631)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4 13:24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达到9432.96万元,同比增长59.4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2.02万元,同比下降22.03%[5]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8807.16万元[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资产合计为6,161,134,878.53元[1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非流动资产合计为840,392,889.83元[1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负债合计为1,037,651,492.28元[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963,721,411.04元[13] 股东情况 - 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5106人,前十名股东中万向集团公司持股比例最高,达到62.28%[7] -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比例为6.26%,排名第二[7] -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8] - 公司股东祁堃通过海通证券持有87,000,000股[9] - 公司股东肖琴通过西南证券持有7,521,900股[9] - 公司股东颜飙通过信达证券持有7,110,000股[9] - 公司股东吴沐臻通过中国银河证券持有4,753,452股[9] -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55,311,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10] - 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150,000,072股(占股本总额的6.26%)回购股份用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10] 公司经营情况 - 在建工程项目期末余额为1893.67万元,较期初增长141.92%[7] -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76842.31万元,较期初增长76.96%[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营业总收入达到9432.96万元,较上期增长59.3%[14] - 公司营业总成本为8477.17万元,较上期增长94.5%,其中管理费用增长31.3%[14] - 公司营业利润为2054.06万元,较上期下降28.3%[14] - 综合收益总额为1606.92万元,较上期下降21.6%[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55.38万元,较上期下降226.7%[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3.38万元,较上期下降100.5%[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24.62万元,较上期增长3093.6%[1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19亿,较上期增长3687.6%[16]
顺发恒业: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2 13:23
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www.zhcpa.cn 目 景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 页 次 | | --- | --- | | 审核说明 | 1-3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4-5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
顺发恒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2 13:18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快江新城新业器8号UDC时代大阪A座5-8居,12后,23厘 Flook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end, Diamjang New Eity Hangchou Tel. 0571-68679919 Fax. 0571-68679000 www.zhcpa.cn 0 | | 页 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6 | | 二、财务报表 | 7-18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8 | | (二) 合并利润表 | 9 | |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0 | | (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1-12 | | (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3-14 | | (六) 母公司利润表 | 15 | | (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6 | | (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7-18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 19-125 | 中国杭州市锐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的代大殿A座5-8层、12层,23层 J and 2 ...
顺发恒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2 13:17
财务报告内控 - 审计顺发恒业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11]
顺发恒业(000631)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2 13: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000631,股票简称为顺发恒业[7] - 公司注册地址历经多次变更,最新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向创新聚能城奔竞大道2828号3幢201室[7][8]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经营开发、物业管理、装修装饰、房屋和土木工程建设业、园林绿化工程[15]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236,625,758.93元,较上一年增长628.07%[20]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327,886.54元,较上一年增长104.60%[20]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913,890.57元,较上一年下降86.53%[20] 公司战略发展 - 公司2023年完成经营范围调整,向清洁能源方向发展,重点发展清洁能源电力行业[26] 清洁能源行业发展 - 中国水电装机规模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4.5~5.0亿千瓦左右,开发程度将超过80%[27] - 天然气电力作为过渡时期的优选能源,在中国受到政府支持政策影响,价格趋于稳定,为天然气电厂的长期发展提供市场支撑[27] - 中国在传统能源科技和新能源科技领域有新的技术突破和进展,绿色能源比重不断攀升,储能、能源传输、能源配置等领域的科技创新不断取得进步[28] 房地产行业发展 - 房地产行业政策主题包括防风险、促需求、发展新模式,2023年房地产市场整体低迷,政策趋向放松[29] 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 物业服务行业数字化行业展现出新的革新和深化,智能科技成为推动社区与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智能化、融合化、品质化、多样化是行业发展方向[30] 浙江省清洁能源发展 - 浙江省自2016年6月起已有7年未核准陆上风电项目,近年来或将加强分散式风电建设[31] - 到2025年,浙江全市分散式风电示范项目不少于25万千瓦,到2035年不少于60万千瓦[32] - 浙江累计光伏装机已达33.57GW,超过了原有装机规划[32] 公司经营计划 - 公司未来一年经营计划包括紧抓新一轮能源革命机遇、拓展清洁能源发电规模、规划清洁能源科技建设路径等[3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确保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67][68] 公司股东信息 - 公司股东中,万向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62.28%[178] - 公司股东中,祁堃持股比例为3.63%[178] - 公司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48%[178]
顺发恒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2 13:17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顺发恒业股份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视 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审 议、股东大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前,向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