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能(0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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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业:公司章程(2024年7月)
2024-07-03 11: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10月29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600万人民币普通股,11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95279084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395279084股,均为普通股[12][13]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股东大会前股东单独或合计持股不得低于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不足则决议无效[3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8]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2]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83] - 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87] 财务与分红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现金分配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7] 重大事项相关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证券时报》公告[113][11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7] 章程相关 - 公司章程修订于2024年7月3日经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批准[3] - 公司应在《公司法》等法律修改等情况时修改章程[121] -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5]
顺发恒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27 11:37
权益分派方案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年5月14日获股东大会通过[1][2] - 可参与利润分配总股本2339967390股,剔除回购股份55311694股[1][2][4] - 现金分红共计233996739元(含税)[1][2][8] - 每10股派1元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2][4]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5日[5] - 委托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于2024年7月5日划入资金账户[7] 其他 - 权益分派对象为2024年7月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全体股东[6] - 部分A股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7] - 除权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0976908元/股[1][8]
顺发恒业: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4-06-16 07:36
公司名称变更 - 拟由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变更为顺发恒能股份公司[2] - 英文全称由SHUNFA HENGYE Corporation变更为SHUNFA HENGNENG Corporation[2] 经营范围与章程 - 2023年11月14日完成经营范围登记去房地产[3] - 拟修订《公司章程》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条款[4] 审批与证券 - 变更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批准[5] - 证券代码“000631”不变,后续申请证券简称变更[5]
顺发恒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6 07:34
会议相关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通讯表决召开,9名董事全参加[2] - 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3日14:30在杭州召开,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6] 公司变更 - 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顺发恒能股份公司”,需股东大会批准[3] 审计安排 - 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60万(财务50万、内控10万)[5]
顺发恒业: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16 07:34
股东大会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7月3日14点30分[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3日[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6日[3] 审议提案 - 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5] 投票规则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6] - 第1项议案需2/3以上表决通过[6]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1日8时至16时[12] - 登记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12] 网络投票 - 代码为360631,简称为顺发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14][15]
顺发恒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6-16 07:3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10876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3] - 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审计收费13684万元[3] - 本期审计收费60万元,上期审计收费70万元[10] 用户数据 -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0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3] 其他 - 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4]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5]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和超10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 -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和3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过14家上市公司和13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
顺发恒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07 11:05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5月13日届满[2] -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进行[2]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相应顺延[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8日[3]
顺发恒业: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5-14 11:54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内容于2024年5月14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1] 对外担保权限 - 董事会对单个项目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对外担保有独立处置权,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签署通过[7] 需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情形 - 涉及金额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单项对外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批[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批[9]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批,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批[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批[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批,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9] 关联方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0]
顺发恒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5-14 11:54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修订内容于2024年5月14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由董事会审批[6] - 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 - 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大会批准[7] 关联交易审议 - 重大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8] 关联交易评估 - 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股权交易需审计,其他资产需评估[7]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及时披露[10]
顺发恒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4 11:54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4-18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4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9 人,代表股份 1,587,353,0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39,967,390 股)的 67.83655%。 (注: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已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