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钒钛股份(000629)
icon
搜索文档
钒钛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2-28 12:09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1年11月4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5] - 2021年11月24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议案[15] - 2021年12月13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等议案[15] - 2021年12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6] - 2021年12月3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等议案[16] - 2022年1月17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7] - 2022年7月8日审议通过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议案[17] - 2023年12月28日董事会同意9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19] 业绩数据 - 2022年公司总资产报酬率为13.28%,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9.47%[22] - 2022年公司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146.17%,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2] - 2022年公司EVA为130987万元,∆EVA为41415万元,EVA指标完成情况达117.03%[22] 激励对象解锁情况 - 本次95名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547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454%[26] - 李晓宇本次可解除限售11.22万股,剩余1.87万股[26] - 马朝辉本次可解除限售9.24万股,剩余18.76万股[26] - 罗玉惠本次可解除限售1.32万股,剩余0股[26] - 吴军本次可解除限售2.53万股,剩余0股[26] - 谢正敏本次可解除限售7.26万股,剩余14.74万股[26] - 李亮本次可解除限售7.26万股,剩余14.74万股[26] - 其他核心人员89人本次可解除限售382.7175万股,剩余756.135万股[27] 股份变动 - 截至2023年12月1日,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705436608股(占比7.59%),变动后701221133股(占比7.54%)[28] - 2022 - 2023年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02075股[29] 其他 - 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7]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2年1月17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1月27日届满[20]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33%[20] - 本次95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或"B",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为1.0[24]
钒钛股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2:09
业绩数据 - 2022年公司总资产报酬率为9.47%,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10]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146.17%,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10] - 2022年公司EVA为130,987万元,完成董事会下达考核目标[10] 激励计划 - 2023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为9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7]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2024年1月27日起,解除限售比例33%[8] - 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95人,可解锁限制性股票4,215,475万股,占总股本0.0454%[11]
钒钛股份: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2023-12-28 12:09
委托理财额度规定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披露[5] - 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6] 委托理财其他规定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委托理财合理预计,期限不超12个月[6] -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需按规定经审议程序[6] - 应选合格理财机构签书面合同[8] - 申请人、审批人、操作人相互独立,可被检查监督[10]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事项含投资概述、资金来源等[12] - 产品募集失败等及时披露进展和措施[13] - 对资金投向有影响时披露投向并揭示风险[13] 办法相关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15]
钒钛股份: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12-28 12:09
会议安排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3]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不定期会议提前3日通知[4] 会议规则 - 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同意方可举行和通过审议[4] - 七类事项需经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4] 会议形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4] 意见与记录 - 意见类型有同意、保留、反对和无法发表及理由[6] - 应制作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6]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修改亦同[1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0]
钒钛股份: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3-12-28 12:09
委托理财决策 - 2023年12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委托理财事项[9]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同意[15][17][19] 委托理财安排 - 拟用不超5亿自有资金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2] - 投资期限12个月,资金可滚动,未到期总额不超5亿[7] 风险管控措施 - 遵守审慎原则,明确合同约定[12] - 制定管理办法,认购后建台账专人跟踪[12]
钒钛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12-28 12:09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1年11月4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议案[3] - 2021年12月28日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5] - 2021年12月3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有关议案[5] - 2022年1月17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 - 2022年7月8日审议通过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议案[6] - 2023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3] 激励计划数据 -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激励对象95人,可解锁限制性股票4215475股,占总股本0.0454%[3][12][13][17]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33%[8] - 2022年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78300股[14] - 2023年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23775股[14] - 本次变动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7.54%,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92.46%[15] 业绩数据 - 2022年公司总资产报酬率13.28%,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11] - 2022年公司净利润复合增长率146.17%,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11] - 2022年公司EVA为130987万元,完成董事会下达考核目标[11] 考核与解锁 - 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或"B"时,解除限售比例100%[11] - 本次95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或"B"[12] - 各机构认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办理解除限售事宜[12][17][18][19][20][21]
钒钛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2023-12-28 12:09
股权激励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1] - 95名激励对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2] - 同意为9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21547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2]
钒钛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3-12-28 12:09
委托理财 - 公司拟用不超5亿自有存量资金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1][7][8] - 投资期限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滚动,未到期总额不超5亿[1][7][8] - 采用公开询比买“固定收益本金保障型”产品,风险评定R1级[1][4] 决策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同意[3][8][10] 投资目的 - 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综合财务成本[1]
钒钛股份: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2-28 12:0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 - 3%以上表决权股东可提名董监候选人[1]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2] - 董事连续两次未参会视为不能履职应撤换[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参会应提议解除职务[2] - 董事辞职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2] 党组织相关 - 公司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5年[3] - 党组织领导班子5至9人,设党委书记1人[3] 党建工作相关 - 加强选人用人领导把关,抓好队伍建设[4] -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工作[4] - 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4] - 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4] - 团结职工投身公司改革发展[4] - 领导思政、文化等工作及群团组织[4] - 负责党委职责内其他重要事项[4]
钒钛股份: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8 12:09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 - 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0]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在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18]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7]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4] - 保存会议及相关资料至少十年[24][25]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3] - 承担行使职权费用[27] 独立董事津贴与利益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披露[28] - 不得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28] 制度相关规定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0] - 抵触时以有效规定为准[30] - “以上”等含本数[3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30] - 生效后《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废止[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