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钛股份: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会议安排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3]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不定期会议提前3日通知[4] 会议规则 - 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同意方可举行和通过审议[4] - 七类事项需经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4] 会议形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4] 意见与记录 - 意见类型有同意、保留、反对和无法发表及理由[6] - 应制作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6]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修改亦同[1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