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00056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财务资助对象限制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关联参股公司除外[3][4] 财务资助审议程序 - 一般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9] - 特定情形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资助事项需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12][13] - 被资助对象未还款需及时披露及采取补救措施[13] 责任追究与办法生效 - 未履行程序致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5]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