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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0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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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000536) - 投资经营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8
对外投资 - 单项价值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不含)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8] - 单项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含)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9]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捐赠 - 单项或累计100 - 500万元(含)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8] - 单项或累计超500万元(不含)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9] 资产交易 - 出售单项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 - 30%(不含)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8] - 出售单项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含)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9] 业务类合同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 - 30%(不含)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8]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含)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9] 对内投资 - 单项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不含)由总经理审批[14] - 单项金额达10%(含) - 30%(不含)由董事会审议决定[14] - 单项金额达30%(含)以上由股东会审议决定[14]
华映科技(000536)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8
投票信息 - 公司投票代码为"360536",简称为"华映投票"[9]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时间为股东会当日上午9:15,结束为现场股东会当日下午3:00[10]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8] 股东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及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7] 流程要求 - 股东会通知次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并录入信息,股权登记次日完成复核[4] - 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二日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资料电子数据[5]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交易日[6] 投票规则 - 多账户或多方式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3][15][16] 结果查询 - 股东会次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通过券商客户端查结果,可在网站查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18]
华映科技(000536) - 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27 12:18
资金管理办法 - 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公司间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2] 责任与监管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7] - 财务部定期检查审核资金往来并上报[7] 资金清偿与披露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8]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9]
华映科技(0005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7 12:1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会议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2]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6] 股东权利 - 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7] 其他规定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6]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1]
华映科技(000536)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8
担保原则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控担保风险[3] 担保对象 - 公司可为特定条件单位担保,含互保、重要业务关系等单位[6] 申请资料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企业基本资料、财务报告等资信状况资料[6] 审批条件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不含)须股东会审批[10] - 一年累计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不含)须股东会审批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不含)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不含)须股东会审批[10] - 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须股东会审批,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半数以上通过[10][11] 额度预计 - 向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可预计新增额度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合同审查 - 担保合同订立时审查主合同,不合理条款要求修改[16] 展期规定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7]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20] 监控措施 - 要求被担保人定期报告借款情况[20] - 财务部门专人监控被担保人义务履行情况并报告[21] 还款督促 - 所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还款,未履行及时补救[22] 反担保要求 - 对外担保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对应反担保[22]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等情况应披露信息[26] 责任承担 - 违规或失当担保造成损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1]
华映科技(00053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8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需与不少于三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5] 选聘条件 -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3] 监督管理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报告[5]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9] 分值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应不高于15%[8]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及以上需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聘任期限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1] - 连续聘任达八年公司应改聘[12] 更换要求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 公司每年应按要求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报告[15] - 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公告中详细披露相关情况[15] 关注情况 - 审计委员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情况保持关注[18] - 审计委员会应对拟聘任近三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等情况保持关注[19]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等情况保持关注[19] 严重行为处理 - 承担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未备案报告等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19]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华映科技(0005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7 12:18
投资与交易决策 - 董事会决定单项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低于30%的对内投资交易[1] - 董事会决定单项价值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交易[1] - 董事会决定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低于30%的委托、租赁、融资等业务类合同[1] - 董事会决定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低于30%的非日常经营类合同[1] - 董事会决定单项或累计金额为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1] - 董事会决定出售、处置单项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低于30%的公司资产的交易[3]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5]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5]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9] 决议通过规则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2][2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 提案相关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25] 会议档案与记录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7]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提案、表决等内容[26]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6] 会议表决与通知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0] - 董事会会议可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现场召开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在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21] 决议公告与保密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26]
华映科技(00053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至少占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刑事处罚不得任职[10]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10]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 独立董事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 连续任职六年,自该事实发生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应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1]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9]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问题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足[4]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14]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公司支持与配合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25]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5] - 董事会会议及时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2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有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6]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自行申请或报告[26]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会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公司反馈议案修改落实情况[18]
华映科技(000536)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8
董事薪酬结构 - 董事长岗位年薪占比35%按月发放[6] - 董事长绩效年薪占比55%与年度业绩挂钩[6] - 董事长任期激励占比10%与任期考核挂钩[6] - 独立董事年薪9万(税前)按月均发[7] - 控股股东代表董事、内部董事不领薪酬[7] 薪酬调整参考 - 董事薪酬调整参考同行业薪资增幅[9] - 董事薪酬调整参考通胀水平[9] - 董事薪酬调整参考公司盈利状况[9] - 董事薪酬调整参考组织结构调整[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11]
华映科技(00053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8
董事辞任与补选 - 公司收到董事辞任报告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公司 60 日内完成董事补选[4] 董事任职限制 - 犯罪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缓刑考验期满未逾 2 年不能任董事[4] - 对破产企业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未逾 3 年不能任董事[5] - 对违法公司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执照未逾 3 年不能任董事[5] 董事股份转让 - 董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 25%[9]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 年内董事不得转让股份[9] - 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9] 其他事项 - 董事离职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6] - 离职董事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 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