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0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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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000536)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0 11: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0日发出,10月20日召开[2] - 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2] 审议事项 - 以9票同意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 以9票同意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3] 制度修订 - 对28项制度部分条款修订,含《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3][4][5] - 修订后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5] 其他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21日[6] - 备查文件含相关会议决议[7]
华映科技(00053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0 10:46
会议通知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全体同意可随时通知[1] 会议召开 - 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2] - 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2]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3]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3]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通过[3] 会议其他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4] - 公司承担费用并提供工作条件和资料[4] - 出席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5]
华映科技(0005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0 10:4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目的是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管理职责与沟通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事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5][18][30]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6] 工作开展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如官网、新媒体平台等[7] - 公司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1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应披露信息[10]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2][23] 调研接待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调研方签署承诺书[11][12]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处理文件错误及信息泄露问题[13] 会议安排 - 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4] - 存在六种情形时公司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15]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6] 档案与记录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1]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2] 承诺事项 - 承诺在调研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29] - 承诺文件中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主观臆断资料[29] - 承诺文件在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并保证内容客观真实[29] 其他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6] - 证券代码为000536,证券简称为华映科技[32] - 存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包含活动类别等信息[32]
华映科技(0005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0 10:4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6]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6]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 董事、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情况[7] - 股东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在任职事项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0]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0] 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 董事、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在规定的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2] 可转让股份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高管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6] - 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18] - 某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其持有公司股份数[18] - 因权益分派导致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变化,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变更[18] 股份锁定与解除 - 对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的董事、高管,可对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18] - 董事、高管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18] - 锁定期间,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8]
华映科技(000536)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0 10:46
投资审批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30%(含)以下由董事会批准披露[4] - 占30%(不含)以上经董事会审议报股东会批准[4] 投资范围与资金 - 证券投资含新股配售等多种形式[2]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4] 审计与人员 - 独立董事超1/2同意可聘外部审计[13] - 操作人员由两部门指定专人组成[6] 操作与管理 - 证券事务部门运作披露,财务管资金[6] - 稽核审计部负责审计[6] - 投资在公司账户进行,开户需董事长批准[8]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投资视同公司投资[16]
华映科技(0005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0 10:46
培训制度 - 规范董事和高管培训,提高治理水平[2] - 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高人员[3] 培训内容 - 董事长、总经理等培训含资本市场状况[3] - 董事(非独董)、财务总监等含法律框架[3][6] - 独董培训涵盖证券法规[6] 培训管理 - 董事会秘书设培训备查簿[10] - 公司不定期聘请专家等提供服务[10]
华映科技(00053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0 10:46
董事会秘书 - 设1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2][8] - 原任离职应3个月内重聘[8]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9]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1][12] 证券事务代表 - 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同时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8] - 需经培训获证,任职资格参照制度第五条[8] 其他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8]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审查移交[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20]
华映科技(00053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0 10:4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5]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职责与流程 - 下设工作组提供公司经营及被考评人员资料[4]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生效时间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
华映科技(000536)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0 10:46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2] 成员构成与产生 -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与工作安排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建议,检查评估实施情况[6][7] - 投资工作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资料[9]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开会,由主任委员主持[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华映科技(00053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0 10: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4][5]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6] 日常职责 - 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检查监督公司内控和财务信息[6] -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3]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5] 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 报告与保存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4]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26] - 将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含外审机构评价、内审制度实施等[21] 其他规定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至少一次[23]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公司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23][25] - 有权聘请中介机构为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2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起诉违规董高人员[18] - 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9]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