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0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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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01 16:00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营业收入为262.92亿元,较上年下降0.2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8亿元,较上年增长255.4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17亿元,较上年增长157.24%[10]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现金流量净额为7,314,755,562.57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04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85%[11] - 公司总资产为1,401,121,756元,同比下降5.76%[12] -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67,627,486.81元,同比增长21.03%[13]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499,874,583.8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423,621.3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447,472.13元[15] - 公司2023年度业绩实现扭亏为盈,实现营业收入262,921.59万元,净利润7,483.29万元[45]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制糖业、碳酸饮料制造和商务服务业,其中食糖与饮料行业受消费者需求变化影响,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21] - 公司近年来受到消费者健康意识提升的影响,酒精类产品消费减少,果味啤酒、精酿啤酒等新型酒水受到关注并呈增长势头[22] -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糖食品是全球大型食品公司和国内知名食品企业的主要食糖供应商之一,主要经营精制白砂糖、优级白砂糖等糖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应用及市场销售[24] 公司产品及品牌 - 公司产品包括红糖、白糖、零卡系列、菠萝啤饮料和精酿啤酒等多个品类,具有独特口感和特色[29][30][31][32][33][34][35][36][37][38][39] - 公司完成了咸柠七柠檬汁汽水、“金菠萝”菠萝果汁汽水、拉格啤酒、浑浊IPA啤酒、小麦啤酒等三款精酿啤酒、姜粉红糖的开发生产[28] 公司业务转型 - 公司完成了与轻工集团之间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再经营日化业务,转型为食品饮料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发和运营[28] - 公司完成了与控股股东轻工集团的资产置换,不再经营日化业务,转向食品饮料及文化创意园区开发和运营服务[75] 公司销售及生产 - 公司2023年销售量和生产量均呈现增长趋势,糖销售量同比增长14.41%,生产量增长9.02%,库存量下降48.02%;饮料销售量同比增长15.27%,生产量增长14.74%,库存量下降25.68%[56] - 公司2023年营业成本中,制糖业原材料占比最高,达到92.28%,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分别占比1.28%和6.44%;饮料业原材料占比86.46%,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分别占比1.77%和11.77%[56] 公司治理及人事变动 - 公司更名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58]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149] - 董事郑坚雄被聘任为董事长[150] - 副董事长黄志华被聘任为总经理[151] - 董事刘勇被聘任为董事[152] - 董事磨莉被聘任为董事[153] - 独立董事邢良文被聘任为独立董事[154] - 独立董事吴振强被聘任为独立董事[155] - 监事贺军被聘任为监事会主席[156] - 监事梁亚钊被聘任为监事[157]
红棉股份:董事会关于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01 14:52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了广东中职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职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对中职信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5. 首席合伙人:聂铁良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职信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中职信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1. 机构名称: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8 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1001 室(自编 01-04、06 单元) 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
红棉股份: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01 14:52
公司发展历程 - 1959年公司始建,1993年11月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17] - 2019年成功并购华糖食品,切入食品饮料行业[17] - 2023年向轻工集团募资6亿元进行非公开发行并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工作转型[16] - 2023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双主业业务结构并更名[22] 品牌与产品 - 拥有“红棉”“广氏”等品牌,产品有红棉牌食用糖、广氏菠萝啤等[24] - “红棉”“广氏”获“广东老字号”等殊荣[24] - “红棉”品牌白砂糖连续多届获相关质量奖[44] - “广氏”是中国第一个果味啤酒品牌,推出多类产品形成饮料矩阵[45] 荣誉奖项 - 2023年1月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等多项荣誉[36][38][39] - 子公司华糖食品获“2022(第九届)国企管理创新成果二等奖”等[51] 生产效率 - 饮料产线一线操作人员减少1/3,产品一次合格率达100%等[55] - 制糖产线数字化升级后,多项效率指标提升,库存准确率达100%[57] 物业租赁 - 截至2023年完成77宗物业租赁,总面积4万平方米,出租率提升超8%[74] - T.I.T文创园一二期物业出租率达100%,T.I.T智慧园出租率达86%[74] 园区建设与招商 - 新仕诚打造多个T.I.T品牌系列园区[58] - 2023年吸引优质企业入驻园区,举行招商中介推介会[73][78] - 2023年4月28日T.I.T双鱼数字文体产业园开工,启动100亿产业基金[80] 公司治理 - 2023年梳理出14个重要性议题,召开“三会”会议40次[93][99] - 各专项委员会召开会议并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06] 人才与培训 - 公司人员学历本科占比43%,硕士占比28%,博士占比29%[103] - 2023年开展法律培训3次等多项培训[114] 党建工作 - 2019 - 2023年党建基地挂牌、荣获多项党建相关称号[133][135] 环保情况 - 2023年华糖食品子公司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无重大环保事故[146] - 2023年温室气体等排放及能源消耗、用水等数据[161][162][164] - 2023年危险固废安全合规处置率达100%,三废排放达标率达100%[167] 质量与管理 - 公司管理目标为顾客满意度90%以上,产品返工率≤1%[193] - 2023年产品合格率100%,“红棉”牌精制白砂糖获全国糖业质量奖第一名[194][197] - 2023年11月华糖食品荣获“年度优秀供应商”大奖[199]
红棉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4-01 14:5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市 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棉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红棉股份全资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 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子公司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交易,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 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 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范围: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限于与华糖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 3、持仓量:总量不超过 30,000 ...
红棉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01 14:50
募集资金情况 - 2023年3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23,048,327股,发行价2.69元/股,募资总额599,999,999.63元,净额592,645,151.92元[1] - 2023年2月23日募集资金到位[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募资596,061,653.81元,利息收入3,416,501.89元,期末余额0元[5] 资金使用与管理 - 2023年11月23日,募资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注销专项账户[5] - 2023年度未变更募资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方式[9] - 报告期不存在募资相关违规及其他特殊情况[10][11][12][13][14][19][25]
红棉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01 14:50
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ONG ZHONGZHIXI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理 cc.mor.gov.cn/ 进行查验 中职信审专字(2024)第 0452 号 红棉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编制 2023年度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 2023年度专 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 2023 年度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 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紧证工作的基 础上,对 2023年度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 2023 年度专项报告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 查、 ...
红棉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01 14:50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了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指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下同)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50 亿元(含 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1 一、申请授信的背景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 10.50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本次授信具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长(短 ...
红棉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邢良文)
2024-04-01 14:50
业绩与资本运作 - 2023年完成2个资本运作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6亿元[14]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15] 公司转型与人事变动 - 2023年8月完成与控股股东资产置换,转型为食品饮料及文创园区开发运营[14] - 原董事长、原总经理分别于6月、7月辞职[17] 会议与履职情况 - 2023年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4次[5][6] - 2023年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7] 投资者与审计相关 - 截至2023年末部分投资者按重整计划获得清偿[13] - 续聘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16] 独立董事工作 - 2023年独立董事现场工作13天,建言献策并审查相关事项[12][17][18] - 2024年将继续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助力公司发展[20]
红棉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01 14:50
业绩总结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2] 内部控制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营收、利润、资产、权益潜在错报分三等级[10]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直接财产损失分三等级[12]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3][14][15]
红棉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01 14:50
内部控制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营收潜在错报标准为总额0.5%≤错报[10]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标准为总额5%≤错报[10]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资产总额潜在错报标准为总额0.5%≤错报[10]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标准为总额0.5%≤错报[10]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标准为1000万元以上[12]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标准为100 - 1000万元(含)[12]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标准为100万元(含)以下[12] 内部控制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3]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3]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合计均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