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百集团(0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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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百集团(000417)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0 10:51
证券投资额度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投资前还需股东会审议[9] 投资期限与检查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0] - 审计法务中心每季度末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17] 投资管理与流程 - 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及子公司投资归口管理[11] - 拟投资董事会决议后需向深交所提交多项文件[14] 制度适用与原则 - 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7] - 遵循遵守法规等原则,用自有资金投资[7] 制度更新 - 本制度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原2015年6月制度废止[4][19]
合百集团(0004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9]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会计专业人士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9] 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15] 审计检查监督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6]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问题及舞弊可能[17]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17] 审计工作组 - 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由多部门人员组成[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3] - 召开前三天通知委员,主任委员主持,可委托他人[2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表决方式多样,工作组成员等可列席[23]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3] - 现场会议作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4]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4] - 委员对所议事项保密[25] 细则施行 - 本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27]
合百集团(0004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0]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8] - 公司董事和高管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9] 新增股份转让 - 公司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0]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0]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0]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4]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4] 计划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变动公告 - 公司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7] 其他规定 - 董高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可申请解除[20] - 锁定期间董高所持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20] - 特定情形下董高股份应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0] - 董高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2] - 违规董高会被监管处罚,公司追究责任[23]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规定为准[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25]
合百集团(0004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1
制度相关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8]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9] 工作方式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 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10]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座谈沟通[11]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提前征集提问[12][13] 职责与责任人 - 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16] - 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16] 人员要求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8种情形[17] - 从事人员须具备良好品行等4种素质和技能[17] 培训与档案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并鼓励参加外部培训[17] - 活动记录情况和内容记入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18][19] - 档案至少包括参与人员等4方面内容,分类存档保管[19]
合百集团(00041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至7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8]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提前三天通知委员,特殊情况除外[15]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7]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2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修改亦同[22]
合百集团(0004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9] 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9]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11] 薪酬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2]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会议规则 - 不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细则施行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27]
合百集团(00041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方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标的为股权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7]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不超投资额度[17] - 年报和半年报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19] - 连续12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累计达披露标准需披露[30]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相关表决规定[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规定[25] 信息报送与核查 - 特定人员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7] - 审计法务中心至少每半年核查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并报告[27] 豁免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制度相关 - 制度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4] - 制度制定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月[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37]
合百集团(00041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1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本细则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
合百集团(00041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0 10:51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离职管理程序,保障公司治理 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的 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 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 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 行董事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 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 ...
合百集团(0004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1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本规则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 四 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 五 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 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 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一章 总则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 程》所定人数的2/3时; 第 一 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1 第 二 条 公 司 股 东 会 的 召 集 、 提 案 、 通 知 、 召 开 等 事 项 适 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