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百集团(0004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合百集团合百集团(SZ:000417)2025-10-30 10:5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9] 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9]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11] 薪酬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2]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会议规则 - 不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细则施行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