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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0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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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000049)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投资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适用于固定资产购置、证券投资等[2] 投资项目流程 - 拟投资项目需准备建议书,经总经理办公会立项审批[4] - 立项后编制可行性报告,报董事会审议批准或备案[7] - 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编制实施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9] 投资核算与监督 - 财务部确定核算方法,项目小组提供数据与报告[10] - 项目进度季报制,财务部可检查、监督和评价[13] 特殊情况处理 - 资金超原批准额10%或对象变化需及时报告[13] - 特定情况公司可转让股权收回投资[16] 审计与评估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可监督及审计[13] - 年末财务部可视情况编制阶段评估报告[14]
德赛电池(000049) - 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投资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衍生品投资,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投资[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14]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4] - 从事非套期保值目的的期货和金融衍生品交易需股东会审议[4] 额度与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5] 披露要求 - 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一定标准应及时披露[8][9] 管理职责 - 财务部负责登记管理业务及保存档案[7][11]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业务审计[7]
德赛电池(00004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程序,促进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有效履行职责,建立专 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和科学、民主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 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应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并将该 ...
德赛电池(000049)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项目论证与期限 - 募集资金到账后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0]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13] - 节余资金(含利息)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13] 协议与置换 - 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3] - 以自筹资金支付相关事项后可在六个月内置换[14] 资金管理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且需符合特定条件[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5] - 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部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条件[19] 资金使用监管 - 财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审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3] 资金投资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应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项目一致,变更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8]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使用按补充项目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进行[21] - 使用超募资金由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超募资金用于项目需披露建设方案等信息,涉关联交易按规定履行程序[21] 信息披露与调整 - 超30%时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24] 报告与核查 - 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董事会专项报告合理鉴证并提出结论[24]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时董事会应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2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4] 违规处理 - 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时,保荐人等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违规等情形应督促公司整改并报告[25] 办法说明 - 办法“以上”“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7]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7]
德赛电池(00004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 况,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索取资料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
德赛电池(00004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财务报告差错标准 -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涉及资产、负债等差错金额占比超最近一年经审计相关总额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10]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净利润变动方向不一致为重大差异[10] 责任承担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1] - 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1] 审计处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报表有广泛性影响或改变盈亏性质,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审计[6] - 其他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仅对更正事项执行专项鉴证[7] 差错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内审部门调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内审部门提交董事会审议[10] 监管应对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董事会应补救更正并追究责任[11] 责任追究 - 情节恶劣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惩处[11] - 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并保障陈述申辩权利[13]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等[16]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0]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21] 其他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德赛电池(00004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有独立董事三人[3] 交易审批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批准,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成交金额等多项指标占比及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6] 财务资助与关联交易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与关联法人、自然人交易金额达到不同标准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8]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定期会议议程及文件至少提前3日送交全体董事,临时会议在会前送交[12]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档案保存 - 表决票、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15][16] 特殊审议情况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时,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德赛电池(00004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 的限制性规定。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
德赛电池(00004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 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 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 ...
德赛电池(00004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秋锋)
2025-10-28 10:52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陈秋锋 作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德赛电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 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