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德赛电池(000049)
icon
搜索文档
德赛电池: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晗)
2024-03-25 12:47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列席参会[4] - 独立董事2023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9次,均亲自出席[5] 关联交易 -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550.00万元[10] - 2023年审议通过转让广东德赛矽镨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关联交易议案[10] 财务工作 - 2023年组织编制各期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11] - 2023年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工作并编制报告[11] 审计相关 - 2023年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12] 制度修订 - 2023年4月审议通过修订《经营绩效考核制度》议案[16]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职[19]
德赛电池: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5 12:4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现将2023年度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各委员会职责分工明确,运作情况 良好。 1、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2023年度认真履行了 以下工作职责: (1)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履行职能,多次召开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并发表专业意 见。主要在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2023年年报相关工作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根据《深圳市德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
德赛电池: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5 12:47
会议信息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3月11日通知、3月22日召开[2] - 实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 会议以3票同意通过7项议案[3] 议案相关 - 议案1 - 4、7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报告与事项 - 全体监事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3] -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且执行有效[3] - 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 人事提名 - 监事会同意提名夏志武、余孝海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5] 公告信息 - 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2024年3月26日登载[5] - 会议决议公告日期为2024年3月26日[6]
德赛电池: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黎明)
2024-03-25 12:47
独立董事提名及资格 - 吴黎明被提名为德赛电池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6][7] - 本人近十二个月无不适任情形[8] - 本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9] - 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及任期合规[10] 候选人承诺 - 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0] - 承诺任职遵守规定,不符资格及时报告辞职[11]
德赛电池:关于2024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3-25 12:47
理财安排 - 2024年用自有资金买银行理财,额度余额不超29亿且滚动操作[2][3] - 境内合作银行资产规模国内排名前十五,境外含汇丰、花旗等[3] - 产品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12个月[2][3][4][6] 决策情况 - 2024年3月22日董事会通过理财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5] - 投资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4] 风险与措施 - 委托理财面临监管政策调整、市场波动等风险[2][6] - 通过控制银行范围等措施降低风险[6] 其他 - 适度理财不影响主业,能提升业绩回报股东[7] - 保荐机构认为理财事项合规无异议[9]
德赛电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3-25 12:4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德赛 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电池"或"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德赛电池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及重要性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 | 公司 | 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 | 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总额 | | --- | --- | --- | |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6.08% | 97.66% | |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 | | | | 德赛电池(长沙)有限公司 | | | | 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 | | | | 蓝微电子(越南)有限公司 | | | | 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 ...
德赛电池: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5 12:4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 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二、董事会召集人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 1 页,共 6 页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或按公司规定程序履行职务的董事召集并主持。 三、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
德赛电池: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5 12:47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要求,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黎明、宋文吉、李晗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吴黎明、宋文吉、李晗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在 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德赛电池: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3-25 12:4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非经营性 |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2023 年期初 | 2023 年度占 用累计发生金 | 2023 年度 占用资金 | 2023 | 年度偿还 | 2023 年期 | 占用形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的关联关系 | 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 | | | | | 末占用资 | | 占用性质 | | | | | | | 额(不含利 | 的利息 | | 累计发生金额 | | 原因 | | | | | | | 额 | 息) | (如有) | | | 金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 | | | | | 人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 ...
德赛电池: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黎明)
2024-03-25 12:4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吴黎明,工学硕士,教授。1981 年 1 月起在广东工业大学(前身为广东机械 学院)任职,历任机械系教师、机电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研究所所长、教授、 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广东工业大学教授、机电工程学院系主任;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 批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吴黎明作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