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微科技(68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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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微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0:48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400万股A股,每股8.07元,募资35508万元,净额30793.61万元[1] 资金投入 - 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投入20500万元[5] - 海外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投入3000万元[5] -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7293.61万元[5] 现金管理 - 公司计划用不超5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7] - 拟购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9] - 收益优先补足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资金[12]
纳微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4 10:4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 人")作为正在对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微科技""公司""上 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 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现场检查人员 王琦、易小超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4 月 17 日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 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 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六)现场检查手段 1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 详见"二、本 ...
纳米微球领先企业,国产替代加速成长
华安证券· 2024-03-20 16:00
公司概况 - 公司专注于高性能纳米微球材料研发、规模化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生物医药、平板显示、分析检测等领域[1] - 公司在近年来取得了稳步增长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预计2023-2025年营业收入将分别为5.87亿元、9.74亿元、12.3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69亿元、1.58亿元、2.80亿元[4] 产品与服务 - 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硅胶色谱填料、聚合物色谱填料、离子交换层析介质、亲和层析介质等[12]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生物分子的分离纯化,如蛋白、抗体、多肽等[13] 市场趋势 - 全球色谱填料市场规模由2017年的18.49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21.17亿美元,2024年预计将达到29.93亿美元,CAGR为7.16%[41] - 中国色谱填料市场在全球占比由2017年的5.46%增长至2019年的5.9%,预计2024年将达到7.12%[41] 财务表现 - 公司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呈现高速增长趋势,2018年至2022年期间CAGR分别达58.14%和79.75%[32] - 公司2024年PE为59倍,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28倍,主要原因是存在股份支付费用等因素影响表观业绩[86] 未来展望 - 公司预计2023-2025年生物医药领域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16.90%、66.06%、26.30%,毛利率分别为79%、81%、81%[82] - 纳微科技2025年预计营业收入将达到1,230.22百万元,同比增长26.30%[84]
纳微科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福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结果公告
2024-03-14 09:54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福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部分 股权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方式分两次合计收 购浙江福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原名"浙江福立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福立仪器")44.80%股权,收购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79,200,104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福立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39)。 公司与交易方签订了《关于浙江福立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转让协议"),转让协议约定第一次股份转让公司受让福立仪器 18.1999%股权,第二次股份转让福立仪器完成从股转系统摘牌并改制为有限责任 公司后,公司受让福立仪器26.6001%股权。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合计 ...
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3-06 07:38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主要从事色谱填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公司产品应用于生物医药、分析检测、体外诊断及平板显示等领域 [1][2][3] - 公司拥有领先的高性能微球平台技术,并持续开发新产品满足新需求 [3] 国内市场竞争应对策略 - 聚焦重点客户的深层需求,发挥公司完整的产品线和丰富的应用案例优势,为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分离纯化工艺服务 [1] - 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开发新产品,解决新需求,开辟新应用领域 [1] - 重视集团内业务协同,完善业务布局,构建"填料+设备+工艺"的整体解决方案能力 [1] 海外市场拓展进展 - 2023年参加20余场国际展会,提高品牌知名度,发展国际渠道合作商 [2] - 重视构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借助合作伙伴成熟的国际业务资源共同拓展海外客户 [2] - 加强北美和印度的本地化团队能力,在当地规划建设应用技术实验室,更好服务海外客户 [2] 应对跨国并购的竞争策略 - 色谱填料的产能建设涉及化工项目严格的立项评审和较长的建设周期 [3] - 公司拥有领先的高性能微球平台技术,除深耕已实现产业化应用的领域外,也会更大力度的横向布局微球新材料的其他应用领域 [3]
纳微科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的公告
2024-03-01 08:16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 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 2024 年 2 月 29 日,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72,203 股,占 公司总股本 403,814,765 股的比例为 0.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2.18 元/股、 最低价为 17.6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345,327.44 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
纳微科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6 09:56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 9:00 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BIWANG JACK JIANG(江必旺)先生召集 和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2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8.00 元/股,向 291 名激 ...
纳微科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02-26 09:56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7 日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 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分配情况: | 序 | | | | 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 | 占授予限 制性股票 | 占目前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 | 总股本 | | 号 | | | | 数量 | 总数的比 | 的比例 | | | | | | (万股) | 例 | | | 1 | 江必旺 | 美国 | 董事长,核心技 | 15.00 | 2.27% | 0.04% | | | | | 术人员 | | | | | 2 | 牟一萍 | 中国 | 总 ...
纳微科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2-26 09:54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
纳微科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26 09:54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二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纳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微科技"或"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 ...